受贿3.25亿,仅判死缓,能起到震慑作用吗?
都被判了死刑的人,本应该立即执行的特大罪犯,这一缓刑基本等于留下他一条命,这种判法,不仅起不到震慑作用,还留下他浪费国家的粮食,这种“与世界接轨”有必要吗?
据央视新闻报道,2023年9月1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对被告人王滨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为什么中国的贪官越查越多,老是查不完?在我看来,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法律上对这些贪官判的太“轻”了,尤其是有人以与“世界接轨”的旗号去掉了死刑。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在惩治贪官上怎么能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接轨”呢?
看看我们的开国领袖毛主席是如何对待贪官的吧
在毛主席的一生中,曾经多次发表过反对贪污腐败的言论,而且说得非常严厉,比如:“谁要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搞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
“贪污犯是人民的敌人,他们已经不是我们的同志或朋友,故应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将他们肃清,而不应该有丝毫的留恋或同情!”
延安时期的红军老战士肖玉璧1933年4月加入工农红军陕甘游击大队清涧支队。延安时期,任延安贸易局副局长。
他身经百战,战功赫赫,身上留有90多处战斗伤痕,曾是红军中的英雄人物,后居功自傲,贪污腐败,贪污大洋3050元。
有资料透露,折算成现在人民币也就100多万元,
当时,也有人向毛主席求情,肖本人也曾向毛主席写信,要求让他去前线,死也要死在抗日的战场上,但均被主席拒绝。肖玉璧被边区政府依法判处死刑。
像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受贿金额高达3.25亿天文数字,还向组织隐瞒隐瞒境外存款,这样的人已经完全堕落成人民的敌人,必须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将他们肃清,而不应该有丝毫的留恋或同情!”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讲阶级斗争的,在对贪官的判刑上必须体现我们社会主义的性质,贪污受贿的腐败行为已经严重地影响到我们执政党的地位,涉及到国家的生死存亡。像王滨这样的贪官已经成为人民的敌人,还有必要保留吗?
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连他们的监狱都是利益集团的,他们打着人权的旗号,废除死刑,常常出现判二百年、三百年的刑犯,不是很可笑吗?不能不说他们名义上是保护“人权”,实际上是为私人监狱谋利。
仅仅害怕西方国家攻击我们“没有人权”,就如此的对贪官“手下留情”,这种判罚还如何起到震慑的作用吗?
当年,杀张子善、刘青山时,毛主席就曾说过:杀他们两个,就是救了二百个、二千个、二万个啊。
不对罪大恶极的贪官判处极刑,如何起到震慑作用?这也是贪官越来越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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