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鲁律师:许家印案件警示:不能再一往情深地照搬西方国际私法法律制度
最近一段,我和大家一样,都在高度关注恒大许家印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以及许家印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抓捕的消息,一句一字,牵动人心,不禁极其愤慨。
我昨天读到陈先义同志的一篇文章,《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把我们和许家印团伙的斗争性质写得一清二楚。我也情不自禁写了以下这一段话:“陈先义这篇文章,揭示了这场斗争的本质,现在还有一种论调说,国家给许家印两年时间让他改过。我对此说极不以为然。其实这也是为背后的不少贪官预先制造舆论,为自己开脱。由此又想到,允许国内民营资本在境外注册,在境外设立信托公司,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让中国金融机构担保,在境外借钱,似乎都是合法的。但现在看来,所谓合法,都是合乎西方资本主义的国家,美西国家的法律,剥削中国人民血汗的法律。我们在法律制度设计上,一往情深地照搬西方国际私法法律制度,应该猛醒了”。有的老同志看到我写的这一段话,建议我应该从法律角度再谈一谈自己的想法。
我是一名执业40年的老律师,虽然我的业务专长,在商务诉讼和国际仲裁,对于许家印的手法,将老百姓的血汗钱占为己有,又在开曼群岛设立离岸公司,又在香港设立信托公司,又通过所谓内保外贷,由中国的银行向境外银行提供担保,利用离岸公司向境外银行借贷巨款,最后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一系列行为,一套乾坤大挪移,说得上是老谋深算,令人眼花缭乱。许家印们以为,所有涉及到的这些问题,都是非常专业的法律领域,足以蒙混过关。但是我坚信一正压百邪。只要紧紧抓住许家印经济犯罪的主线,就会穿透迷雾,豁然开朗。因此,我看网上爱国网民对许家印及其同伙愤恨的咬牙切齿,恨不能剥其皮吃其肉。但是大家也有一个问题,许家印转移到境外的钱还能够追回来吗?许家印甩给国家的巨额债务还能追回来吗?我作为一名老共产党员、老律师,觉得应该说一点自己的看法。
我在2023年的8月23日,刚刚看到一些老同志发给我的若干消息:恒大许家印转移资产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把一大堆烂尾楼和债务扔到国内。许家印的布局,首先受害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我为之义愤填膺。其实这些年,互联网不断有信息披露,一些打着民营企业旗号的巨额资本,一直在采用各种方式,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在境外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把大量的钱转移到境外,甚至都达到天文数字。但是像许家印这样明目张胆,毫无顾忌地将老百姓的蛋糕吃得一干二净,至少目前还不多见。我们老百姓之所以对许家印恨之入骨,就在于他动了老百姓的蛋糕,不论是谁,你动了老百姓的蛋糕,就是动了国家的国运,就一定不能逃脱法律制裁。
所以我当即向有关老同志提出几点建议:“一、恒大许家印在国内负债累累,并将资产转移到国外。一方面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据说另一方面在英国投巨资购买物业,同时和其夫人离婚,将大量资产转移到他夫人名下,也许他还有其他很多逃脱债务转移资产的措施酝酿良久。许家印的头上不知道戴了多少光环,现在正值中央在全力保护民营经济,在这个时候,许家印向共产党连放三箭,不仅把共产党戏弄了,也把全国人民戏弄了。他以为共产党既要保护民营经济,就不可能把他怎么样。实际上,共产党保护民营经济的政策,是绝对不包括这些野蛮生长的资本和境内外勾结,损害国家人民利益的犯罪行为。根据我的经验,只要我们认真对待,许家印绝对构成经济犯罪,假离婚也是属于恶意逃废债务转移资产,即使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也还有中国司法主权原则,以及在境外的开曼群岛注册离岸公司,是否违反中国法律,也要抉微发隐,考究一番。至于拿出巨资在英国购买物业,毫无疑问是挪用了公司资产,所以这件事情,建议党和国家以雷霆手段加以处理,绝不允许后续类似事情发生,也绝不允许许家印的阴谋得逞。建议由司法部、公安部、外汇管理局等国家相关部门组成一个非常精干的小组,尽快对许家印案件进行研究,确定对许家印逃废债务属于经济犯罪,予以雷霆打击,否则难以安抚广大人民群众的愤懑之情。”
随着许家印案件的不断发酵,网上关于许家印魑魅魍魉的披露也越来越多。网上披露的信息,虽然仅仅是冰山一角,但广大网民提出的问题,已经针针见血。比如,有的网民质问说,许家印对外负债七八千亿,他的老婆拿走了500亿,还有7000多亿到哪里去了?比如,有的网民质问说,国家给了许家印两年时间,让他保交楼自救,已经仁至义尽,但他利用了国家的好心,两年中已经不断在布局安排后事,安排跑路,最终在美国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实际上是公然站在了我们的党和国家的对立面,站在了我们人民的对立面!正如陈先义同志在文章中所说,“这已经是一场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
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我想在目前网上披露的信息,还只是沧海一粟、冰山一角的情况下,从律师角度谈一下对许家印案件的看法。一个题目油然而生,《许家印案件的启示:亡羊补牢,犹为未晚》。
我曾经经司法部派驻香港工作,后来又以访问学者身份到英国留学,比较认真地研究了香港法律、英国法律、英国的司法制度和律师制度、特别是英国的信托法。所以我首先想到的是,许家印在最终和国家撕破脸之前,拿了几十亿在香港设立了一家信托公司,认为利用信托公司为其子女留下一份有信托制度保护的巨额财产,可供子女数代吃穿不愁。信托制度,号称是和英国法系的判例法制度并列的两朵法律之花,是英国法律对世界法律的卓越贡献。简单说,信托制度就是委托人投资建立信托公司,根据信托合同,委托人投资到信托公司的资产,所有权和受益权分离,信托公司掌握该笔资产的所有权,因资产产生的收益,则由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来享受的一种制度安排。信托公司的本质,就是把投资人的,即委托人的资产,和委托人可能发生的各种法律纠纷,债务追偿、破产清算,以信托制度隔离开来。保证信托资产不受损害。信托受托人,在法律上以信托财产所有人的名义进行各种经营活动,收益由信托合同指定的受益人享有,而不受任何第三方对信托资产的追偿。所以,许家印实际上用几十个亿的资产,在香港(或者海外)设立信托公司,就认为是为自己的子女留下了一份受信托法律制度保护的雷打不动,延续数代的资产,供子女享受。
许家印在开曼群岛设立离岸公司,也是国际经济活动中常见的做法。离岸公司有诸多好处,网上披露信息很多,不再赘述。但利用离岸公司在海外逃避国内监管,进行违法活动,就属于犯罪行为。在涉及到许家印案件中,网上披露:恒大集团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很多网民问:恒大集团是中国公司,怎么可以在美国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我判断,应该是恒大集团在海外设立的离岸公司,向美国法院申请破产保护。限于信息有限,还需要存疑决定,但我们可以推理:许家印以内保外贷的形式,用恒大的房地产项目向银行做抵押,同时银行出具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向许家印恒大集团的离岸公司提供担保,离岸公司以中国银行出具的担保凭证,向美国银行借款,然后以这笔借款无法偿还为由,在美申请破产保护。离岸公司的借款,肯定已经被许家印乾坤大挪移,装入自己口袋,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美国法院就会要求提供担保的中国的银行清偿债务。如果中国的银行拒绝清偿,美国法院可以直接冻结中国的银行在美国设立的分行资产。这实际上是狠狠在背后给了中国一刀,用心何其恶毒!
但是,无论是英国法系还是美国法系,都有一条公认的原则:如果信托公司的投资人资金是非法取得,则信托合同将判为无效。如果离岸公司的所有注册手续,违反了中国法律的监管,也违反了离岸公司的法律,离岸公司的注册也应当无效。许家印向中国银行申请的境外借款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如果证明具有欺诈因素,以离岸公司名义向美国银行借出的巨额贷款,也属于经济诈骗,而经济诈骗是远高于民事纠纷的严重的犯罪行为。我们是否可以从这条主线,首先紧紧抓住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并充分利用美国法院程序上的诉讼技巧,也许是我们对外法律斗争的一条主线。
离岸公司向美国银行申请贷款又在美国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涉及到离岸公司的法律制度,涉及到美国的法律制度,而信托公司的投资资金如果涉嫌经济犯罪,信托公司的设立和资金管理,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如果事发香港,可能会涉及到中国大陆的法律和香港特区法律的问题。如果深究下来,许家印向银行提供的抵押物是否合法,银行为其在境外借款提供担保是否合法,抽丝剥茧,层层深入,就会还原许家印经济诈骗的本质。这是一场涉及国家之间政治斗争,涉及国际法律的复杂环节,其应对法律斗争将会非常艰巨。我们必须用国家意志和专业团队统一应对之。
接着我又想到一个问题,许家印案件爆雷,也许或实际上有可能成为一个好事。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我国法律制度不断健全,但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在涉外法律方面,我们在立法上执法上法律监管上,都很明显欠缺经验。而在法律监管防范风险方面尤其薄弱。法律文化的西化问题远没有解决。我们其实心知肚明,许家印案件绝不是单纯的个案,在他后面,还有李家印,王家印,等等等等,也存在类似的巨大风险。所以我说,许家印案件的启示,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我建议国家相关机构,组织专门的研究班子,对于我国在外汇管制,海外设立公司,以及境外信托等一系列问题上,都要仔细研究,亡羊补牢,扎紧我们的法律篱笆。当我们讲国家安全的时候,法律上的安全,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我又想到,在此前一段时间,我和一些人士探讨如何使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平稳过渡这一问题时,我曾经提出,中国的房地产行业是否还能扛起经济发展主引擎的大旗,我不持乐观评价,但是我更担心的是,房地产行业一旦全面爆雷,其背后隐藏多年的贪污腐败,脓疮爆裂,将会一览无余的暴露在全国人民面前。如何稳妥应对房地产行业多年积累的贪污腐败这一脓疮,是我们法律界人士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篇幅所限,在此权且点一点题。
如何稳妥解决恒大许家印案件?不排除我们国家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只能尽力挽回,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能够痛定思痛,亡羊补牢,扎紧我们涉外法律关涉国家安全的这道篱笆,并进而正视整个房地产行业几十年来隐藏至深脓疮溃败的贪污腐败问题。
对于许家印案件,要放在国际政治斗争大背景下,以国家意志通盘解决。我有两点建议:第一点,国家要想方设法保证已经交付了房款的广大老百姓能够尽快住上自己购买的房子,以保障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这就是国家要出手完成保交楼的艰巨任务。第二点,运用国家力量打一场法律战争。一方面要尽快修补我们的相关法律制度,另一方面穷尽一切手段,追索许家印贪污转移的资产,包括恒大集团所有高管多年领取的高额薪酬,属于不当得利,包括许家印在香港设立的信托公司,对其投资的非法资产予以追索,也包括许家印利用我国内保外贷的方式,从美国银行取得的贷款,隐匿资金去向,制造资不抵债的假象,直至在美国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将所有的破产成本甩给中国的银行,也包括资金评级等机构,虚假评级造成的巨大损失,这将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法律战。
老百姓对于许家印团伙的祸国殃民,恨之入骨。但是他们更盼望党和国家痛定思痛,亡羊补牢,以解决许家印案件为历史契机,对房地产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对我国涉外法律方面千疮百孔的漏洞,尽快弥补,把我们事关国家安全的法律篱笆扎紧扎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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