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的六个重要论断
坚持人民至上,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继续推进理论创新的一个科学方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不同场合多次聚焦坚持人民至上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论述的核心内涵集中体现在如下六个重要论断上:“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
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上述六个重要论断,对于新时代新征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为人民谋幸福、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汇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
如何认识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作用,是历史观的重大问题。唯物史观认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历史上的活动和思想就是‘群众’的思想和活动”。遵循唯物史观这一观点,习近平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这一论断深刻表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充分彰显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反映了党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生动揭示了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逻辑所在。
首先,人民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体力量。历史是人民书写的,一切成就归功于人民。习近平指出:“波澜壮阔的中华民族发展史是中国人民书写的!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中国人民创造的!历久弥新的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国人民培育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是中国人民奋斗出来的!”
纵观党长期以来的奋斗史,我们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并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究其根本是因为在实践中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习近平强调,“人民是共产党人的衣食父母,共产党人是人民的勤务员”,“忘记了人民,脱离了人民,我们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一事无成”。这是社会历史前进的基本规律,必须牢牢把握。
其次,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基础和最大底气。正如列宁指出,“只靠共产党员的双手来建立共产主义社会,这是幼稚的、十分幼稚的想法。共产党员不过是沧海一粟,不过是人民大海中的一粟而已”。人民群众有着无尽的智慧和力量,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实践证明,党和国家事业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每一个方面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党和国家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的克服,也无不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习近平指出:“任何一项伟大事业要成功,都必须从人民中找到根基,从人民中集聚力量,由人民共同来完成”,“只有始终相信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之力”。这就内在地要求,“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执政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治国理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使各方面提出的真知灼见都能运用于治国理政”。
新时代新征程,党肩负着领导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重任,人民是决定性力量。因此,必须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把蕴藏于人民群众中的无穷创造活力焕发出来,把人民群众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各项事业上来,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使我们党的根基永远坚如磐石。
再次,人民是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党的工作成效以什么作为评判标准、用什么来作为衡量依据,实质上是一个对谁负责、让谁满意的问题。习近平深刻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这一论断充分表明,我们党的工作就是要对人民负责,“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我们党的宏伟奋斗目标,离开了人民支持就根本无法实现。所以,坚持人民评判至上是坚持人民至上的题中应有之义。正如习近平所说:“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清醒认识到,坚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党的执政绩效对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并就如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评判党的工作中的作用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一方面,党的方针政策的制定必须顺应人民意愿、符合人民所思所盼,要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针对如何来评价党的政策的好坏,习近平指出:“党中央制定的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哭还是笑。”这就要求相关政策在制定之前,必须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把人民群众的意见作为制定政策的主要依据。
另一方面,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党员干部工作优劣的最高标准。习近平强调:“检验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
二、“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早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旗帜鲜明地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表明,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如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对此,习近平指出,“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这一论述明确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深刻表明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同其他政党的根本区别,有力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优势,充分反映了党为崇高理想奋斗和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是坚持人民至上的核心要义。
必须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是由党的性质宗旨决定的。党章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正如习近平所说,“不谋私利才能谋根本、谋大利,才能从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这是我们党能够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关键所在。
必须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是党能够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的内在要求。在长期奋斗中,党之所以能够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根本的一条原因在于,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要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就“必须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奋斗”,“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既通过提出并贯彻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又从人民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让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激励人民更加自觉地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必须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是基于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现实考虑。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如何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我们这个大党必须解决的一个独有难题,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的必然要求。针对党内存在的“走着走着就忘记了为什么出发,忘记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忘记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从而丧失了共产党人的本色”的情况,习近平反复强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必须坚守奠基创业时的初心,坚守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始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
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征程上,习近平指出:“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这一论断深刻阐明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坚持人民至上的本质使然,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马克思、恩格斯早在领导欧洲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时候就明确指出,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要将生产工具集中在手中,并“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且“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奋斗目标,并为之作不懈努力。
一部百余年党史就是党领导人民群众为实现共同富裕而不懈努力的奋斗史,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习近平指出:“我们不能等实现了现代化再来解决共同富裕问题,而是要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
实现共同富裕不单单是经济问题,更“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改革开放后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同时收入差距也逐步拉大,一些财富不当聚集给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带来了风险挑战。新时代以来,我们在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还面临诸多复杂问题、掣肘因素、风险挑战。
譬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差距较大问题仍然存在、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富足和精神生活富有在实现程度上还不平衡以及民生领域还存在不少短板等等。基于此,习近平强调:“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决不能在富的人和穷的人之间出现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多措并举,协同发力,久久为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共同富裕道路作出新的探索,对共同富裕理论作出新的阐释,对共同富裕目标作出新的部署,为新征程上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科学指导。这些新的探索、阐释、部署主要体现在五个层面。
一是就共同富裕的主体而言,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而不是少数人富裕。二是就共同富裕的内容看,共同富裕是全面富裕,既包括物质生活富足也包括精神生活富有。三是就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而言,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同步富裕,而是要分阶段实现。四是就共同富裕的目标而言,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五是就共同富裕的实现方法策略而言,应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还要防止“福利主义”养懒汉现象的出现,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四、“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习近平指出:“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实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人民至上就是要保障人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民主权利,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坚持人民至上在民主政治方面的重要体现。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彰显了人民的主体地位。我们国家的名称,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本定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习近平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就民主主体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人民民主主体全覆盖;就民主的实现条件而言,党的领导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提供了根本保证;就民主过程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于一体,“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就民主功能性目标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实现了让“党和政府干的”同“老百姓盼的”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民有所呼、党有所应;就民主价值追求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将人民至上而不是资本至上作为价值追求,有效防止出现“精英民主”“金钱民主”;就民主的政治优势而言,较之西方民主的虚假性、低效性、短时性,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唯实求效”,既能够有效避免西方民主“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的弊端,又能够“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
关于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重点强调了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民主意识,发扬民主作风。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等不断增强,“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安居乐业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内在地要求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民主意识,切实把发扬民主作风贯彻到为民造福的各项工作中。
二是要始终秉持并践行“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原则。对此,习近平指出,凡是“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
三是要建立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习近平强调,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等。
五、“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
能不能正确对待、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是衡量领导干部是否把人民放在心上的一个重要尺度,是关系党生死存亡、关系社会主义制度兴衰成败的重要问题。马克思在分析巴黎公社在制度方面的创新性探索时指出,“以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来代替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们,以真正的责任制来代替虚伪制,因为这些勤务员总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的”。由此,有效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成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总结我们党以及世界其他马克思主义政党夺取政权及进行政权建设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习近平指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一论断深刻阐述了让人民监督权力的极端重要性,充分反映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是坚持人民至上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
早在 2013年 3月,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国家主席时强调,“我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为民服务,为国尽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他多次告诫党员干部,“我们不能关起门来搞自我革命,而要多听听人民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并强调,“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
人民群众监督作为一种重要的监督形式,对规制权力、确保权力规范性与有效性行使具有重要作用。就监督权本源来说,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使用权力,使用得对不对、好不好,人民有权利对其进行监督。就监督功能而言,人民监督能有效防止权力“退化性”变迁,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就监督运行方式而言,人民监督主要从党外向党内拓展,与党的自我监督相辅相成、目标一致,因而能形成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的合力。
关于如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习近平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一是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习近平指出:“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实现人民监督的前提条件,为人民监督创造了有利条件、提供了载体支撑。
二是充分发挥“两个答案”的协调促进作用,以有效防止权力运行失范和低效。习近平指出:“勇于自我革命和接受人民监督是内在一致的,都源于党的初心使命。一百年来,党外靠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内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保证了党长盛不衰、不断发展壮大。” 也就是说党的自我革命和人民监督作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两个答案,实现了自律和他律的有效结合。因此,在对权力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对党的自我革命的外因倒逼作用,又要强化自我革命的内在驱动,进而为人民群众监督提供良好政治环境。
三是积极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不断拓展深化人民群众监督的形式和方法,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监督制度。对此,习近平多次强调,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让互联网成为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织密群众监督之网。
六、“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
坚持人民至上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必须贯彻落实到具体实践之中。在艰苦的革命斗争实践中,我们党遵循唯物史观“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观点,深刻总结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提出并形成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习近平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 这一论述深刻阐明了坚持人民至上的方法论要求。
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坚持群众路线的核心问题。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良传统和突出政治优势,而脱离群众则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列宁指出,共产党作为人民群众的先锋队,“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并强调党唯有“不脱离自己领导的群众并真正引导全体群众前进时”,才能完成自身的使命任务。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是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中成长、发展、壮大起来的,是靠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起家,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也就是说能否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着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赢得了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衷心拥护的历史主动,但同时党内一些脱离群众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比如,仍然有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制定政策、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时存在脱离群众现象;仍然有一些党员干部或因精神懈怠、缺乏担当而不作为,或因能力不足、本领不强而不能为,或因党性丧失、权力观异化而乱作为,以致在为民服务上不实在、不上心、不尽力,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这些问题都严重背离了我们党坚持人民至上的实践要求。为有效防止脱离群众,必须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关于如何进一步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习近平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一是要求领导干部“从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性,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增强践行群众路线的政治自觉。
二是要求党员干部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习近平指出,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研判社会舆情动态,准确把握群众心理情绪,尽量满足群众合理诉求,把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此外,他还要求领导干部应注意加强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比如,要学网、懂网、用网,善于“把党的优良传统和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三是明确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习近平指出,“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因此,贯彻好群众路线,既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又要不断“完善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制度,加强议事协商,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务”。
习近平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论断和论述,既是立足新时代具体实际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党百余年奋斗历程和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为扎实推进为民造福各项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导。新征程上,我们要准确理解和深刻领悟这些重要论断和论述的深刻意蕴和实践要求,真正把坚持人民至上贯彻落实到治国理政各领域各环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以凝聚起推进强国建设、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作者:丁新改,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田芝健,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来源:《党的文献》202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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