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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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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邓肯

 

  第一章 穷困

  引言

  在贫穷的地窖里保留下来的

  舞蹈的种子

  不适应美利坚生硬的土壤

 

  渡海寻根

  到处找不到故乡

  舞台只是一枚伤心的邮票

 

  爱情和毁灭

  同时击向你最脆弱的部位

  以叶赛宁的名义

  旋转旋转,在天地之间

  那是怎样一次旷古绝今的舞蹈

  掌声如七月

 

  孩子们簇拥着

  你把这些美丽的花朵

  别在世界的襟前

  1

  所谓时代,不过是一种惰性的总结。

  人们所实行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才被认为是正常的,反之则是异常的,将受到社会舆论的审判与公众心理的裁决。许多新鲜事物就这样被扼杀于襁褓之中,时代企图以此来保持自己的尊严。

  而从清中的废墟上,兀然破土而出的一枝红杏,为人类带来耀眼的春光,常常标志着一个新纪元的开始。譬如,19世纪至20世纪以来,尼采之于哲学,贝多芬之于音乐,毕加索之于绘画,弗洛依德之于医学,卡夫卡之于文学,爱因斯坦之于科学……在这些先驱者的行列中,有一位伟大的女性:依莎多拉·邓肯。

  ——自然的教徒。舞蹈的象征。美的化身。

  ——诗歌、艺术和哲学之神。苦难与不幸的盟主

  ——世纪之花。

  2

  旧金山坐落在美国西部落基山脉和太平洋之间,由于其独特的地理环境,这里成为新大陆的移民聚集地,德意志血统、爱尔兰血统、法兰西血统以及非洲的难民、亚洲的劳工,占据了城市80%的人口。不同的文化传统,不同的社会背景,不同的生活方式,在这里冲撞,融会,使得城市的人文关系和社会思潮风起云涌,丝毫不亚于太平洋广阔海域的澎湃波涛。

  唐人街。到处都是丝绸、油盐、稻米等小商品店和一些当铺。到处都是黄皮肤黑头发的东方人。在他们身上,有一种古老文明所赋予的坚忍与宁静,处事泰然,待人诚恳。

  这一阵,街上的人们显然被一位金发碧眼的小姑娘吸引住了。

  她穿着一双烂布鞋,身上的白色长袍罩着她绰绰有余,头发长而乱,发夹斜簪,一看就知道不是有钱人家的子女。

  她每次走过,街坊们都要稍稍停下手中的活计,因为这是一个漂亮得让你不得不瞅上一眼的小姑娘,哪怕把她丢进垃圾堆里,也不会对她的气质改变多少。她总是去街北的一家丝绸店,望着橱窗里的几块中国刺绣。一连数天,售货员,一位慈蔼的中年妇女,终于走过来问她:

  “你想买吗?”

  “非常想,但我买不起,所以天天来看。”

  中年妇女无奈地一笑,又招呼别的顾客去了。约一个多小时后,顾客全走光了,而且快到了关门的时间,她发现那个小女孩竟然还趴在橱窗上看着那些刺绣。

  “看得出你真是很喜欢它们。你选一幅吧。”

  “不要,看看也好的。我没有钱。”

  “你几岁了?”

  “下个月就满七岁。”

  “多乖的孩子,伶牙俐齿。阿姨送你一幅做生日礼物,你选吧。”

  小女孩的脸上漾开了笑的涟漪,甜甜的,散发着童真的芬芳。她的手指着了其中的一幅,几条金鱼在水中快乐地嬉戏,追逐,听得见它们的笑声呢。

  “不,我不能白拿您的。我会跳舞,我跳个舞给您看,好吗?”

  “好哇,太好了!”

  小女孩就在柜台前的一小片空地上摆开了架势。她一只手伸向前方,另一只手别在身后,脑袋倚着手臂,定一定神。突然一个俯冲,好像是跃入碧涛,她的整个身体像一条小鱼儿,时而穿花绕石,摆尾畅游;时而吐出水面,踌躇四顾。多神气啊!

  小女孩收回最后一个姿势,只见店铺门口观者如堵,她害羞起来,找了一条缝钻出去。后面传来中年妇女的高喊: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依莎多拉·邓肯。”

  3

  接着的那些天,唐人街善良纯朴的人们一直在盼望这位小姑娘去跳舞。可他们没有等到,因为依莎多拉·邓肯已经结束了假期。她是一名二年级学生。

  开学的第一天,老师布置她的学生们写一篇作文,介绍各自的家庭,写完就念给她听。当她听到一个又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情况以后,下面站起来的是她这个班上最小、最穷的学生,依莎多拉·邓肯。只见她念道:

  我五岁的时候,我们家住在23号街上一所小房子里。由于付不起房租,就不能再住下去,只好搬到17号街。不久,由于缺钱,房东不让我们住下去,又搬到22号街。在那里也不允许我们安然住下去,于是又搬到10号街……

  没完没了的搬家把老师惹恼了,她拍案而起,骂邓肯是捣蛋鬼,故意用恶作剧耍弄老师。

  这可是担待不起的罪名。邓肯被送到了校长面前。

  校长冷冰冰地说道:“叫她母亲来领人。”

  邓肯的母亲来了。这位禀承着爱尔兰血统的天主教徒,有着极其坚强的毅力、博大的爱心和对目标的执着追求,她把这些品质无一遗漏,且“变本加厉”地遗传给了她的小女儿。而现在,当她读着女儿的这篇作文时,忍不住痛哭失声。她告诉校长和老师:

  “我发誓,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真话。我们就是这样流浪的。”

  依莎多拉·邓肯还从未看见过父亲。父母离异时,她尚睡在摇篮中。有一次,她问姨母,我为什么没有父亲。得到的回答是:

  “你曾经有过。但他后来变成了恶魔,他毁了你母亲的一生。”

  一天,一位头戴大礼帽的高个子绅士来到了邓肯一家住的寓所,他在大门口见到了正在玩耍的邓肯,他把她抱在怀里,不停地吻着:

  “你就是我的翘鼻子公主呵?知道吗,我是你爸爸。”

  邓肯一听,高兴得不得了,连忙跑进屋去,告诉母亲:

  “爸爸回来了!爸爸回来了!”

  母亲霍然站起,脸色惨白,全身发抖。她像生怕被别人抓住一样扑进隔壁房间,门“砰”地一声反锁上了,里面歇斯底里的叫喊透墙而出,更增添了一份郁闷和沉重:

  “叫他走开,叫他走开!”

  邓肯从高兴到诧异到惊恐,经历了巨大的感情落差。但她马上冷静下来,走到前厅,很有礼貌地对那个自称“爸爸”的人说:

  “很抱歉,家里人不太舒服,请您改天再来。”

  改天,爸爸真的来了,还来过好几回。但他再没要求见其他人,只是带着邓肯一起出去玩,买冰淇淋和点心填饱她饿空的肚子。邓肯渐渐了解到,爸爸是一个诗人,他非常漂亮,又有钱。让他变成“恶魔”的是加利福尼亚州的女诗人艾娜·库尔勃利丝,她在一所公共图书馆当管理员。爸爸带邓肯去过那里,虽然她试图冷傲一些,但还是无法对库尔勃利丝产生敌意。

  小邓肯在女诗人面前有着一种矛盾的心理——她也像父亲一样,不能抗拒她的美丽与热情。对于这个父亲一生钟情的对象,她没有经过母亲的允许,就在心底默默地接受了。这一刻,她觉得母亲十分可怜。

  我得加倍地孝顺她,给她足够感情上的补偿。邓肯天真地想。

  爸爸好久没来了。邓肯很是牵挂,她去询问库尔勃利丝。库尔勃利丝说:“他破产了,不知道去了哪里,我也在到处找他呢。你爸爸这人就是太倔,谁也拗不过他。”邓肯后来再也没有见过父亲。

  圣诞节。学校召开盛大的联欢会。老师指着礼品桌上的糖果和蛋糕,大声问:“孩子们,瞧,圣诞老人给你们带什么来了?”

  邓肯立即站出来,严肃地回答:

  “你们错了,根本就没有圣诞老人。”

  老师生气了,厉声说:

  “糖果只发给相信圣诞老人的小孩儿。”

  邓肯转身,面向全班同学,激动地说:

  “我们不能相信谎言。我妈妈告诉我,她太穷,当不了圣诞老人。只有那些有钱的妈妈,才能装扮圣诞老人,送礼物哄她们的孩子。而我妈妈一个子儿都没有,除了四个孩子。”

  这是邓肯生平第一次“著名”的演讲。班上立刻喧哗起来,孩子们都嚷着“不要糖果”“不要假圣诞老人”。秩序大乱。

  老师恶狠狠地揪住小邓肯,使劲把她往下按,强迫她跪在地板上。邓肯咬紧牙,将全身的力量灌注到两腿,死不屈膝。老师气急败坏,竟然自作主张,吊销了邓肯的学籍。

  邓肯昂着头走出了校门,她一点也不后悔,她说的是真话。何况,她早就讨厌课堂里的冷板凳了。

  回到家,邓肯一五一十地向母亲汇报。母亲拉着她的手说:

  “孩子,你说得对,没有圣诞老人,也没有上帝。只有你自己的灵魂和精神才能帮助你。”

  贫困和屈辱,已使得这位虔诚的天主教徒,成了一名彻底的无神论者。她的宗教情感,慢慢地转化成另一种能量,与命运抗争,教子女成人。

  从公立学校出来,邓肯反而受到了真正的教育。每天晚上,母亲给她的四个子女弹贝多芬、舒曼、莫扎特、肖邦的曲子,或者朗诵莎士比亚、雪莱、拜伦、济慈的作品。白天,邓肯一个人悄悄地去库尔勃利丝的图书馆,贪婪地攻读荷马、狄更斯、萨克雷的全部著作。最让她不忍释卷的是惠特曼的诗,那充满激情的句子深深地打动了她,她一不小心就忘乎所以地在座位上念出声来:

  我轻松愉快地走上大路,

  我健康,我自由,整个世界展开在我面前,

  漫长的黄土道路可引我到想去的地方。

  从此我不再希求幸福,我自己便是幸福,

  从此我不再啜泣,不再蹰跽,也不要求什么,

  消除了家中的嗔怨,放下书本,停止苛酷的非难

  我强壮而满足地走在大路上。

  地球,有它就够了

  我不要求星星们更和我接近,

  我知道它们所在的地位很适宜

  我知道它们能够满足属于它们的一切

  ……

  邓肯试着写了一部小说,还自己编了一份报纸,新闻、社论及文学作品,均出自于她一人之手。这些东西,她只给库尔勃利丝看过。她从那里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夸奖:

  “孩子,你会比我和你爸爸都了不起。”

  4

  海滩是依莎多拉·邓肯常去的地方。她凝望着起伏的海浪,或迂回,或直捷,或急厉,或舒缓,偶尔有长尾巴鱼腾挪窜跃,使神秘的潮汐洋溢了生命的气息。从这里,邓肯悟到了关于运动、舞蹈的最初的观念。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

  涛声每天都是新的。

  邓肯的手臂、躯体在阳光的召唤和涛声的指引下,开始了舞动。她仿佛阳光中的一缕,金色的翅膀拍打着云朵;她仿佛大海中的一滴,融入宇宙的旋律。所有的梦想都顺从自然的旨意。美是天使,自然是上帝。

  在浪潮最激荡的一刹那,邓肯奋力腾空,双膝猛然收缩,跪倒在海水中,两臂高举向天。

  奔涌的浪花一哄而上,簇拥在她周围。依莎多拉·邓肯,就像在海中诞生的维纳斯。

  无垠的蔚蓝里,美的上升,力的发扬,爱的浸漶。

  邓肯迫不及待地召集了街坊上的六七个孩子,最小的还不会走路。

  邓肯要他们坐在地板上,教他们挥动手臂。母亲问道:“你这是干嘛?”

  “这是我办的舞蹈学校。”邓肯认真地说。

  母亲怔了一会儿,似乎被她打动了,就坐在钢琴前,为他们弹奏乐曲。

  这个“学校”竟然每年都能办两到三次,孩子们的家长都力所能及地付些“学费”。依莎多拉·邓肯感到很自豪,她能为母亲分忧解难了。

  10岁那年,邓肯的“学校”渐有规模,还蛮像那么回事了。为了吸引更多的“学生”,邓肯灵机一动,把头发梳拢,在头顶上绕个盘髻,自称16岁。这一招果然见效,博得了旧金山许多有钱人家的信任,他们愿意将子女送到这位“16岁”姑娘的面前。邓肯自知独个儿难挑大梁,就把住在姥姥家的姐姐伊丽莎白请了来,共掌教鞭。

  学校的开支愈来愈大,而学费却少得可怜。她们没有理由拒收那些穷人家的孩子,由于她们是对舞蹈的热爱而不是对金钱的追求。这就增加了母亲的负担,她除了为学校伴奏外,还得抓紧时间做些编织,去换钱。有一回,商店硬是不肯收购她编织的东西,母亲急得直哭。

  邓肯安慰母亲说:“天无绝人之路。”她从母亲手里接过篮子,把织好的帽子戴在头上,把连指手套也戴着,自己做“活广告”,挨家挨户去兜售叫卖。几乎所有的人家都相信和喜爱这个美妙的女孩。邓肯带回家的钱比以前商店给的要多上几倍。

  从这次事情后,邓肯又成了家里的“外交大使”,她被公认为最有勇气。她能够不花一分钱,弄点小花招,诱使肉铺老板赊些羊肉片,还让面包师“乐于继续为您服务”。邓肯虽然过早地体验到了世态的炎凉,但也锻铸了她惊人的意志力。

  在险恶的环境中开拓人生道路——是依莎多拉·邓肯自始至终的主题。她短暂的一生从来没有脱离过“险恶”,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开拓”。

  她在自传中写道:

  “在教学过程中,我和姐姐到过旧金山最富有的人家。对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我毫不羡慕,反而怜悯他们。他们的生活狭隘而且愚蠢,使我万分惊讶。同这些百万富翁的孩子们一比,在使生活过得有价值的每一件事情上,我显然要比他们富有一千倍。”

  5

  依莎多拉·邓肯的舞蹈天分最先被一位年逾古稀的老太太发现。

  她对邓肯的母亲说,邓肯的舞姿让她想起了意大利著名的芭蕾舞演员范妮·艾斯勒。这句话增添了邓肯的信心,也鼓舞了邓肯的母亲。第二天,她便把女儿送到旧金山最负盛名的芭蕾舞教师那里。那位教师端详了邓肯半天,认为她姿质不错,可以一试。

  于是开始试了。

  他让邓肯用脚尖着地,走一段路给他看看。

  邓肯奇怪地问道:“这是为什么?”

  “这样才美。”

  “不,这很丑,我做不来。这不是自然的。”

  邓肯扭头就走了。母亲紧跟在后,攀住她的肩膀说:

  “孩子,我同意你的观点。”

  邓肯没有去做学生,而是继续当她的“老师”。她有些名声了,孩子们都愿意上她的课。她从不斥责学生,她尊重每一个学生的想法,并鼓励他们异想天开。她教孩子们背诵朗费罗、拜伦的诗,先让他们领会其中的含义,然后根据诗意轮流做出动作,以此评估每一个学生对诗歌和舞蹈的理解能力。

  一天清晨,邓肯刚起床,正在窗前对着铜镜梳妆。她眼角的余光看见了楼底的白槐树下站着一个大男孩,满头金色的卷发,像燃烧的火,高挑的身材裹在牛仔服里,显得分外动人。他的眼睛痴痴地望着这扇窗户,好像恨不得一跃而上。这是她班上最英俊的一个男生弗农。

  邓肯不顾头发还没有挽好,连忙跑下楼去,一忽儿就到了男孩跟前:

  “你在想我吗?弗农。”

  弗农有些局促,右脚不停地摩娑着地面,好久才说:

  “是的,依莎多拉,你太美了,我忍不住想你。”

  邓肯笑了:“你不用这么害羞。你想我使我感到很快乐。”说着,她走上去,在弗农的面颊上亲吻了一下。

  这是她献给异性的第一个吻。虽然她才11岁,而眼前的男孩比她大了整整七岁,但这个吻却那么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像池塘生春草,像月上柳梢头。这一吻,也将早熟的邓肯推入了情网。

  她和弗农每晚都一起去参加各种舞会,她甚至嫉妒他与别的姑娘跳舞。温顺的弗农总依着她,但他们之间从没有表露过相互的爱情。邓肯只在日记中含情脉脉地写道:

  “我在他的怀抱里飘飘荡荡,我掉进了一汪甜水……”

  弗农在一家药店上班。邓肯常常不惜找借口多走上好几里路,为的就是走进店里对弗农说一声“你好吗”;她劝不住自己,每每晚上跑出去,看一眼弗农房间窗口的灯光,都心满意足。然而,弗农却再也没有那天早晨那样的举动了。后来,他干脆离开了舞蹈班,并宣布即将与一位贵族姑娘结婚。

  邓肯毅然去参加了弗农的婚礼。

  新娘蒙着白色的面纱,凡俗的面孔和淡漠的表情依然隐约可见。弗农堆了一脸轻薄与浮泛的笑,是捞了一大笔财富的那种无根底的狂喜。

  邓肯掩面跑了出去,把自己的初恋远远地抛在了后边。

  30多年后,邓肯最后一次去美国巡回演出。在旧金山的某天,一位白发苍苍的男子走进了她的化妆室。邓肯一眼就认出了他——弗农。他的漂亮丝毫也没有改变。邓肯轻松地和他谈起了少年时的那桩往事,弗农也深有感触,他说:

  “我这辈子最珍贵的,就是那天早晨,你给我的那个吻。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

  邓肯问:“你当初为何不娶我?我那时是多么伤心呵。”弗农说:

  “在世俗生活中,人们的目光短浅与心胸狭窄往往让他失去最可宝贵的东西。我不过是个极端平庸的人。”

  此刻,历经种种感情磨难的邓肯,热泪夺眶而出:“弗农,我没有看错你。”

  “这一生,还有和你见面的机会,我太幸福了,也知足了。多多保重,依莎多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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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9-02 关键字:邓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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