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者新书探究“美国腐败”
泽菲尔•蒂舒特是福德姆大学的法学教授。9月,她对纽约州州长安德鲁•科莫进行的民主党初选提出了质疑,但这一质疑却遭遇失败。选民并未看重这一事实:科莫据报道阻止了一个道德委员会对其亲信进行调查。在她的学术生涯中,蒂舒特多数时间都在作为一位腐败法律方面的专家指责像州长科莫那样的政治家,但取得的成功十分有限。在她的新书《美国腐败》中,她继续进行这项斗争。
这本书是对美国最高法院最近作出的若干判决的批评,尤其是公民联盟案。该法院在判决中一再推翻国会制定的竞选经费规定,裁定竞选开支和捐款不是一种腐败形式。蒂舒特反对法院采用的“腐败”定义,这本书的大部分篇幅都是在解释这个简单的词语过去的意思是什么以及在美国历史上法院对该词如何解释。
对“腐败”的这种常识性定义迥异于最高法院在公民联盟案中所用的定义,也完全不适用于国会山的生活。一位典型的国会议员每天要花几个小时寻求捐款,还要再花几个小时担心捐款人将如何看待自己在国会进行的投票。
问题是,竞选需要花钱,在没有一个有效的公开资助体系的情况下,没有竞选捐款可能就没有民主。不管他们的捐款理由是否有原则性,公民为持有自己支持的政策主张的候选人捐款。在不了解捐款人动机的情况下,判断一笔捐款是否算腐败并不容易。
在历史上,美国人曾试图坚称那些不要求受赠人的理智、判断或良知的赠予是腐败,但企业说客总是有充足的理由来为一项政策游说,如果他们的委托人准备从该政策中获益的话。假设有一名说客代表那些持有陷于困境的市政府所发行债券的投资者,他提出给一位议员一笔竞选捐款。随后这名说客说,承诺偿还这些债券将提升该市在债权人中的声誉,解决这场财政危机,并迅速恢复公共服务,居民们正急切盼望有大胆的领导人愿意作出艰难决定。说客说得可能没错,但这种捐款算是腐败吗?类似的情况在蒂舒特的叙述中反复出现。
经济学家从不问人们是否有花钱的好理由。同样,法院也不问人们是否有为竞选捐款的好理由。公民联盟称,爱国、抱负、信任、贪婪,这些都是同样成立的捐款理由。
不论我们对政治问题的看法如何,我们个人的经历和物质利益总会以细微方式影响我们对于哪些事情对其他所有人最有益的想法。即便如此,《美国腐败》表明我们依然有可能建立并维持能够避免我们那些最糟糕本能的政府机构。这曾是麦迪逊等人的目标,如果有一个更好的公开选举资助体系,这仍可以实现。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672期,摘自2014年9月19日美国《华盛顿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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