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危机把西方民主制推下圣坛、打回原形
自由、平等、民主、人权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和理想,也是人类在追求文明进步中所创造的伟大成果。但是,不同的阶级,处在不同社会地位上的人,他们对于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的理解和要求又是各不相同的;不同的国家,处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上,其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的实现形式和途径也是各不相同的。因此,世界上没有什么可以放诸四海而皆准、适用于一切民族和国家的普世的民主形式和制度体制。
以美国为首的当代西方国家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理论,是对18世纪西方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它实质上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自由贸易、等价交换原则在政治领域中的表现和反映。这种理论以及在它的指导下形成的制度、体制,在反对和摆脱封建王权与神权的束缚,争取政治上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和巩固新生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斗争中,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和积极作用,但它又具有反映资产阶级狭隘私利的极大的阶级局限性。
然而,自从资产阶级成为西方社会的统治阶级以后,就开始给它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理论和制度涂上一层又一层的灵光圈,把它供奉到神坛上,让人们对它顶礼膜拜。美国成为超级大国、夺取世界霸权以后,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更把西方资产阶级的这种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的造神运动,把西方资产阶级制造的这种民主迷信,推进到登峰造极、无以复加的地步。
然而,在2008年以后由美国次贷危机发展形成的世界金融危机中,由于西方世界的经济普遍地陷入衰退,与被他们排除在民主政体之外的社会主义中国的快速崛起形成鲜明的对比,这就从根本上抽掉了西方资产阶级这种造神运动的物质基础,把被它们神化了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从神坛上推下来,打回了原形。
2013年3月21日,美国外交学会研究员乔舒亚·柯兰齐克在美国《大西洋》月刊网站上发表的《为什么“中国模式”不会消失》一文中,曾经提到过这个过程:“2008年和2009年的全球经济危机重创了几乎每一个主要民主国家的经济,而在经济低迷时期,中国却几乎毫发未损,中国经济在2009年增长了近9%(实为9.1%——引者,下同),而日本经济则萎缩了超过5%(实为-6.2%),美国经济收缩了2.6%”,“经济衰退过后,危机使许多西方国家领导人……不仅质疑自己的经济制度,而且怀疑自己的政治制度实际上包含严重的、而且无法修复的缺陷。”
于是,这场危机就在无意中成了对世界各国社会制度优胜劣败的检验石。在危机爆发之初,许多西方学者都认为,美国和西方将率先复苏,依靠国际市场的中国随后才能好转。然而,事情的发展却是:中国不仅第一个复苏,而且还拉动世界各国走出危机,如果说在2007年,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9.2%的话,那么,到了2009年,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经达到50%。世界上许多人都在说,看看美国,他们的金融发生了大崩溃,他们不能控制市场的无节制,为此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中国的平均增速却有9%,甚至10%,盖过了别国。国际金融危机的性质和美国政府的对策,既使西方人对西式的自由民主制丧失了自信,也破坏了世界公众对于自诩具有普世意义的西方民主唯一合法性的认识,使人们摆脱了对它的非理性的顶礼膜拜,认识到只要符合一国的文化和历史,非西方的政治治理模式同样是可以获得成功的,柏林墙倒塌后所谓获得永久性胜利的西方成熟的自由民主资本主义模式再也不是唯一的意识形态目标了。
那么,西方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是怎样被推下神坛、打回原形的呢?
一、输出民主,是美国干涉别国内政,推行新殖民主义的战略
首先被推下神坛、打回原形的,当数美国的输出民主战略。和其他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一样,美国信奉的也是西方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但又和其他西方国家有所不同,美国特别热衷于把其民主的价值观和政治制度输出到别国,推广到普天之下,当作上帝赋予自己的历史使命。还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美国总统威尔逊就说过,民主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它代表着一种全新的国内秩序,由此当然也能普及于国际秩序。新的自由民主将是美国的重要输出品之一,要确保民主在全世界通行无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从1946年起正式在其他国家促进西方民主的发展,在60多年的时间里,为此而开支的总额达数百亿美元。特别是冷战结束以后,从老布什政府到克林顿政府,从小布什政府到奥巴马政府,美国更把传播民主、输出民主当作美国对外政策的“基石”、“最优先议程”、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和中心。在从冷战向后冷战过渡的时期,老布什就把在国外“促进自由民主的政治体制的发展”,当作“人权和经济与社会发展项目的最可靠保障”;克林顿则认为,在1977年时,卡特政府的人权政策是以个人为目的的,在冷战结束以后,则应从民主这个更基本的层面上去促进人权。为此,他把提高美国安全、发展美国经济和在国外促进民主,作为美国国家安全的三大目标,进一步明确地把在国外促进民主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小布什在2003年2月的一次讲话中说:“推广民主的价值观明显地符合世界利益,因为稳定、自由的国家不会培养出谋杀的意识形态,它鼓励人们以和平的方式追求幸福的生活。”过了两年,他又在其第二任期的就职演说中说:“我们受常识的指引和历史的教诲,得出如下结论:自由是否能在我们的土地上存在,正日益依赖于自由在别国的胜利,对和平的热切期望只能源于自由在世界上的扩展”,“有鉴于此,美国的政策是寻求并支持世界各国和各种文化背景下成长的民主运动,寻求并支持民主的制度化,最终目标是终结人世间的任何极权制度”。据此,2006年4月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指出,“必须在全球范围里采取有效措施扩展自由、民主”;奥巴马继续了这项推广和输出民主的事业,仅仅为在俄罗斯发展西方的民主和人权就拨款两亿美元。正是在这种输出民主的战略思想的指导下,美国用和平演变促成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对南联盟狂轰滥炸,在中东推行“大中东民主计划”,在东欧、中亚推行“颜色革命”,在西亚、北非推行“茉莉花革命”,在东亚、东南亚有针对性地搞民主人权渗透等。
美国推行输出民主战略的一个重要的理论支柱,是所谓的“民主和平论”。这种理论认为,自由民主国家之间很少表现出相互不信任或对相互占领感兴趣,它们遵循共同的普遍平等和权利的原则,不存在相互质疑合法性的基础。自由民主的非战特性不仅源于它压抑了人的攻击和暴力的本性,而且源于它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的本性,泯灭了帝国主义的冲动。美籍日裔社会学家弗朗西斯·福山在《历史的终结和最后的人》一书中也鼓吹“建立在共和制原则之上的国家相互之间不太容易交战”,有的人更据此鼓吹把推广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奉为维护世界和平的前提和保证。
然而,这种“民主和平论”即使在西方国家也遭到人们的广泛批评。例如,发表在2003年9月10日美国《国家利益》周刊网站上的《信仰疗法》一文,就强调指出,自古以来,民主国家之间从不打仗,不是因为它们有着类似的政治体制,而是因为它们有着共同的利益,假如爆发了武装冲突,这些共同利益就会遭到致命的危害;美国外交学会会长里查德·哈斯在《自由不是一种原则》一文中说,民主国家并不总是和平的,不成熟的民主国家因为在选举中缺乏真正的民主所应有的许多制衡机制,特别容易受制于民众的情绪,这种国家会走向战争,如苏东剧变后的塞尔维亚;英国历史学家埃里克·J.霍布斯鲍姆则在《传播民主》和《输出民主的危险》两文中指出,强行输出民主去改造世界,会造成我们时代的野蛮性。20世纪的发展历程证明,一个国家是无法改造世界或简化历史进程的,它也不可能通过越境向国外输出制度和机构,从而轻而易举地实现他国的社会变革。
再从输出民主的实施情况来看。由于任何国家的民主体制的形成,都是在自己本土上生长和发展起来的,具有自己独特的历史条件和民族特性,并不具有什么普世性,因而它虽可供别国借鉴参考,却又具有在别国不可照抄照搬的不可复制性和不可移植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为例,仅在物质财富基础的一个方面来说,它就是建立在西方资产阶级500年来掠夺和攫取殖民地居民及其财富的基础上的,其中包括3000万印第安人遭到种族灭绝,5000万黑奴作为无偿劳动力被贩卖到美洲,以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全球化的生产和分配格局中,盘剥第三世界国家而攫取的利润等。撇开这个物质财富基础而把西方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那一套强制输出和推广到历史和民族条件全然不同的别的国家去,又怎么能够行得通呢?实际上,所有照抄照搬西方民主制度的第三世界国家基本上都没有获得成功。移植西方民主所带来的,绝不是他们原先期盼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而只能是政党林立、政局动荡、社会分裂和经济倒退:俄罗斯在苏联解体后照搬西方民主,结果陷入了经济衰退、政局混乱、内外交困的境地,只是让戈尔巴乔夫获得西方颁发的一枚“和平奖”;中亚地区的“颜色革命”所带来的,是那里经济社会的巨大倒退,例如乌克兰,在“橙色革命”前,经济以5%的速度恢复增长,而在“革命”后的2009年,经济萎缩了15%;美国输出民主的伊拉克战争,吞噬了那里10多万人的生命,使100多万人无家可归,也使美国消耗军费近万亿美元,近4500名美军士兵阵亡,3万多美军士兵受伤;而在非洲,移植的西方民主的多党制引发了非洲部族之间的相互仇杀、生灵涂炭。如几内亚比绍在1994年实行多党制选举以后,政治对手之间相互仇杀,导致军事暴动、政治冲突不断;2012年4月又发生叛军解散政府、逮捕总统的政变;2007年12月肯尼亚总统选举时,执政党和反对党之间的暴力冲突,导致几千人死亡和35万人无家可归。
所有这些都说明:美国的输出民主战略及其理论支柱“民主和平论”,从历史事实看,是站不住脚的;从理论上看,是错误的;从法律上看,是违反《联合国宪章》和现行国际法中有关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的一系列明确规定的;从政治上看,则是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时代潮流背道而驰的。事实说明,在经济全球化、政治格局多极化的历史条件下,只有尊重世界的多样性,才能保证各国和睦相处、相互尊重。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制度,归根到底要由该国的人民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或改变,而不是由别国去越俎代庖。一个和平相处、共同发展的世界,只能是一个各种文明相互融会、相互借鉴,所有国家平等相待、彼此尊重的世界。
美国的输出民主战略,绝不是什么保证世界和平的战略,而完全是一种干涉别国内政,推行新殖民主义的战略。
二、竞争性选举导致金钱民主、短视民主、政党恶斗乃至国家机器瘫痪
在国际金融危机中,不仅美国的输出民主战略,就连西方民主本身,也被推下神坛、打回原形。
什么是民主?它的实质是什么?对此,西方世界历来是从程序至上的角度来加以界定的。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在《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一书中,开宗明义地写道:“用普选的方式产生最高决策者是民主的实质”,“民主化过程的关键就是用在自由、公开和公平的选举中产生的政府来取代那些不是通过这种方法产生的政府”。接着,他又进一步阐释说:“公开、自由和公平的选举是民主的实质,而且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由选举产生的政府也许效率低下、腐败、短视、不负责任或被少数人的特殊利益所操纵,而且不能采纳公众所要求的政策。这些也许使得这种政府不可取,但并不能使得这种政府不民主。”应该说,亨廷顿的这个民主定义,极其生动地勾画出了西方民主为了程序不惜牺牲内容和实质的特色:只要是选举产生出来的政府,那么,即使是效率低下、腐败、短视、不负责任、被少数人的特殊利益所操纵、不采纳公众所要求的政策,它终归还是民主的。而这也恰恰就是西方民主的病根所在。
首先,竞争性选举使西方民主沦为一种金钱民主。
美国在1907年的《蒂尔曼法案》中,曾禁止公司对联邦层次政治竞选参与者的直接金钱捐助;1939年的《哈奇法案》又限制政党组织用于选举的开销(每年300万美元)和民众付出的政治捐款(每年5000美元),以弱化特殊利益集团和富人对选举的影响力。但一种起到间接助选的“白手套”作用,叫作“政治行动委员会”的组织的抬头,却冲毁了上述两部法律建立起来的堤坝。于是,美国国会又出台了1943年的《史密斯-康纳利法案》和1947年的《塔夫脱-哈特利法案》,把禁止政治捐款的范围从公司扩展到代表工会利益的政治行动委员会组织,但这却引发了被指控为违背《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关于“政治言论自由”内容的违宪诉讼。由于联邦法院对此持暧昧态度,以致未能有效限制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急剧蔓延与扩展。2010年1月21日,美国联邦法院在“公民联盟诉联盟选举委员会”一案的裁决中,更打开了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潘多拉魔盒”:这项裁决认为,竞选捐款属于言论自由,受宪法保护,美国企业可以不受限制地投入竞选资金。时任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主席的辛西娅·鲍尔利就此解释道:“(联邦法院)裁决推翻了一项对企业的限制;在此之前企业不能够为某一个候选人独立地、积极地开展竞选活动。”此后,企业、利益集团、大富翁们可以利用自己拥有的资金来影响选举,可以任意地花费数量不限的资金,捐给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这种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只要承诺不与候选人的竞选团队存在任何联系,就可以无限制地筹集和使用捐款,而不必透露捐款人的身份。从那以后,实际上就再也没有任何障碍会阻止大量资本不断流向为富豪利益服务的政客们的竞选和竞选连任活动了。所以,美国共和党参议员、2008年大选时奥巴马的竞选对手约翰·麦凯恩指责这个裁决是一种有可能侵害到正在金钱和商业利益中沉没的民主政治的最大祸害。
这样,美国的选举民主就成为一种越来越昂贵的金钱游戏:1860年,林肯被选为第16届美国总统时,选举费用为10万美元;1952年,艾森豪威尔竞选总统时,民主、共和两党共花了1100万美元;但根据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的数据,在2000年的选举中,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共捐献了1.147亿美元,2004年增至1.924亿美元,2008年超过12亿美元,2012年大选时奥巴马和民主党人、罗姆尼和共和党人的筹款金额都突破了10亿美元,而大选总共耗费约60亿美元。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选举民主就沦为由金钱扮演主角的、竞选人之间的烧钱比赛和隐藏其后大行其道的权钱交易,让本来就受金钱影响的美国选举更被金钱所牢牢控制,使美国的民主政治更受选举中出资人的摆布,共和党人总统里根、老布什、小布什都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石油等能源公司的巨额捐助。于是,作为回报,里根就在任内推动了取消石油、汽油的价格管制;而布什父子则通过发动两场伊拉克战争,把石油储量占世界第五的伊拉克牢牢控制在手。民主党方面,克林顿接受了更多信息科技产业的财政支持,上任后就积极推动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吹响美国“新经济”的号角;而奥巴马之所以在金融危机之后对“银行匪徒”太过仁慈,则是因为大型金融集团曾为他的竞选活动慷慨解囊。为此,哈佛大学教授劳伦斯·莱西格在《迷失的共和国》一书中尖锐地指出,大笔竞选捐款赋予了少数人以阻挠多数人的意愿和利益以及不履行竞选承诺的机会。危险并不是阴险的大资本家和可收买的政治家的密谋,更多的是美国政治在腐化正派的男女,有意地而且合法地使他们一步步陷入对有组织的利益集团的依赖之中。这种“依赖性腐化”不是建立在直接行贿的基础上,甚至不是可疑的高昂演讲酬劳或豪华酒店的邀请,而更多的是使院外活动集团成员轻松当选在政治决策程序中起至关重要作用的议员。此外,美国的政治民主受竞选中出资人摆布的这种情况,又让美国前总统卡特感慨万分,他说:“乔治·华盛顿和托马斯·杰弗逊要是活到今天,还能当上美国总统吗?!我们永远也不知道,有多少具备优秀总统潜质的人,就因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采取一种能够募集到大量竞选经费的政策,而永远与总统宝座无缘。”
其次,竞争性选举使西方民主沦为一种短视民主。
在西方的竞争性选举中,由于政党是特定利益群体的代表,它们的目的是赢得选举的胜利和维护自己政党的利益,参选的政客们更将选举胜利这种狭隘的利益看得高于国家长远利益,他们所关心的不是削减赤字,提升经济竞争力,他们的眼光最远也就是停在下一次选举计票上,至于由全球化所产生的诸如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国家主权让渡、全球治理等新课题,更不在其视野之内。他们即使能够上台执政,这些领导人也因任期限制,只顾眼前,拘泥于任期内的政绩,缺乏战略远见、政治胸怀和执政魄力,没有动力去关心涉及国家长远发展的大事,不愿也不敢在国家治理上放手去做;而政客们为了拉到选票,则竞相讨好选民,开出各种各样的福利支票,耗尽了国库,当前美欧各国的债务危机、财政危机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由此形成,并如滚雪球般地越滚越大的。这种短视民主还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一种“活在当下、立刻消费”的文化氛围,它背离了西方资产阶级在工业化、海外扩张、大规模战争的“辉煌时期”那种面向未来的精神,从而给西方社会尔后的生存和发展埋下了种种危机。
再次,竞争性选举还导致政党恶斗而使政府效率低下,甚至使政治机器陷于瘫痪。
在国际金融危机使西方社会更加分化对立、利益冲突更加尖锐激烈的情况下,竞争性选举使党争日益流于极端主义、绝对主义和否定主义,频频出现政党利益、个体利益绑架国家利益的现象。政府效率低下,是由此导致的恶果中影响较轻的一种。例如,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为刺激经济增长、改善老旧不堪的国家道路体系,英国政府打算筹建高速铁路,但因有些地方民众和反对党的极力阻挠,一直久拖不决,最后达到的结果是:高铁要在2017年才能动工,2027年完成第一阶段,2032年完成第二阶段;机场建设也是如此,英国希思罗机场T5航站楼的建设,用了整整20年,5倍于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从设计到建成所用4年的时间。政党和个体利益绑架国家利益影响较大的一例,是在国际金融危机高峰到来时,美国政府出台了7000亿美元的援助计划,却被当成了党争的好机会,以及立法与行政部门之间讨价还价的大舞台。由于有国会议员和一些经济学家的反对和阻挠,时任美国财长的保尔森情急之下竟然上演了向时任美国众议院女议长佩洛西下跪的闹剧,但在此后的第一轮投票中仍就遭到了否决。政党和个体利益绑架国家利益影响更大的一例,是美国民主、共和两党就提高债务上限所反复展开的拉锯战:美国的国债在2011年下半年达到所谓的“法定峰值”,是否继续举债需要由立法决定。奥巴马政府和民主党为刺激经济增长、推动政府施政,要求提高债务上限,同时增加税收,改善财政状况;共和党则要求政府先削减公共开支、降低福利,同时坚持继续减税,否则反对继续举债。围绕这个问题,美国民主和共和两党缠斗数月,使美国陷入了二战以来最严重的党争;在这个问题因两党最终的妥协获得暂时的解决后,两党又在2012年年末因面临由减税及公债剧增而堆砌起来的2013年1月1日到期的“财政悬崖”而继续博弈缠斗。
西方民主因竞争性选举而一再陷入的这种政党恶斗、政治机器瘫痪的“制度困境”,促使弗朗西斯·福山在其《政治秩序的起源》一书中提出问题说:美国是否从一个民主政体变成了一个“否决政体”——从一种旨在防止当政者集中过多权力的制度变成一个谁也无法集中足够权力作出重要决定的制度?福山说,美国人在思考政府问题时,想的是要制约政府,限制其权力范围。可是我们忘了,成立政府也是为了要发挥作用和作出决断。这在联邦政府层面上正在丧失。像我们这样嵌入诸多制衡机制的制度,应有——实际上也需要——两党在重大问题上保持最低限度的合作,尽管双方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分歧。不幸的是,冷战结束以后,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正在导致我们整个体制陷于瘫痪。他说,美国的特殊利益集团队伍比以往更庞大、更易动员、更富有,而执行多数人意志的机制却更乏力。这样的后果是要么立法瘫痪,要么就是小题大做,胡乱达成妥协方案。福山据此提出建议说,要摆脱我们当前的瘫痪状态,我们不仅需要强有力的领导,而且需要改革体制规则。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前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兹比格纽·布热津斯基对西方的民主政治提出质问说:“今天的问题是,在失控和可能仅为少数人自私地谋取好处的金融体系下,民主是否还能繁荣,这还真是个问题。”
最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进行对比,更凸显出竞争性选举是西方民主深陷“制度性困境”的重要成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历史上先进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是中国人民创造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第一,西方民主把形式上承认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民主权利这一尺度,应用于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存在差别和对立的人们的身上,造成实际上的不平等和金钱民主,与此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从实质上把民主界定为以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为核心,因而坚持以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为本,在这里,人们在富裕程度上的差别并没有妨碍人们独立、自由、平等地行使民主权利,因而是一种形式与实质相符的真正的人民民主;第二,西方民主的三权分立、两院制所体现的权力的多元行使,造成各权力机关相互扯皮、相互掣肘和政治权力运行效率不高、乃至导致政党恶斗和国家机关瘫痪,与此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了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的一元化权力结构,以及在权力行使上把民主与集中有机结合起来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从而避免了西方民主的上述缺陷和弊端;第三,西方民主所实行的多党竞争、轮流执政,使任何政党上台执政都不可能完全公平地对待其他社会力量,各党相互竞争势必影响政党之间的团结合作,进而削弱社会整体力量的凝聚和发挥,建立在政党竞争基础上的制衡和监督,则具有严重的政党偏见,乃至变成相互之间的攻击与掣肘,与此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形成了具有合作共赢、民主监督特色的,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和谐政党关系格局;第四,西方民主普遍采用代议制的间接民主,使广大选民只能隔几年参加一次选举投票,决定由谁代表他们行使国家权力,而不可能自己直接参与国家权力的行使,与此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形式,是选举民主与(通过政党之间和政协会议两条渠道进行的)协商民主相结合,使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建立在充分政治协商的基础上,从程序上实现了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与基本政治制度的成功对接,从而既扩大了公民的政治参与、拓展了民主的社会基础,又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水平,克服了单纯实行选举民主所难以避免的缺陷。
因此,2010年3月10日,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发表宋鲁郑的文章,强调指出,回避了政治制度因素的重要作用,是国外中国模式成功原因研究的共同缺陷,而在事实上,“中国真正与众不同的特色是有效的政治制度,这才是中国实现经济成功、创造出‘中国模式’的全新现代化之路的真正原因”;2010年11月16日,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网站发表彼得·哈尔彻的文章说,“中国成为强有力的替代模式和一种挑战,甚至让西方国家以及我们有关民主自由怡然自得的想法相形见绌”;而2013年1-2月号美国《外交》双月刊发表李世默的文章,指出如果中共十八大的战略规划能够一一实现,“那么有朝一日(召开这次大会的)2012年就可能会被视作一种理念——即认为选举民主是唯一合法和有效的政治治理制度的理念——的终结”,“诚然,中国的政治模式不可能取代西方选举民主,因为和后者不一样的是,中国的模式从不自命为是普适性的,它也不会输出给他国”,“中国成功的意义不在于向世界提供一种替代模式,而在于展示其他的成功模式是存在的”。
三、美国自由、平等、人权的状况和政策,与《独立宣言》、《世界人权宣言》基本精神背道而驰
西方社会关于自由、平等、人权的理想,它的一个重要基础是西方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自然权利论。在1776年由托马斯·杰弗逊执笔起草的美国《独立宣言》,把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洛克提出的天赋人权—自然权利论奉为美国的立国之本,它坚持人民主权论,坚持人民主权是国家生活的基础,庄严地宣告:“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所有人在被创造出来时就是平等的。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政府是人民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成立的,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政府损害了这些目的,人民就有权改变或废除这一政府而建立新政府,因为政治组织的首要任务应当是保障人们的自由和幸福。所以,尽管这个《独立宣言》还没有摆脱资产阶级的阶级局限性,用有关权利和平等的抽象议论掩盖现实生活中的阶级矛盾和对立,却还是被马克思高度评价为全人类“第一个人权宣言”。
然而,尽管由于西方民主的竞争性选举招致那里的政党与政党、行政部门与立法和司法部门相互掣肘和相互扯皮,但西方国家的政府、特别是美国政府,却还是与《独立宣言》所宣告的理想相背离地严重侵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什么是自由?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指不受奴役、不受专横干预的权利。洛克把人的自然权利归结为自由权,他在《政府论》一书中指出,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1791年美国宪法第五条修正案规定,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二战以后,联合国的几个人权文件又多次重申自由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的不可动摇性和不可剥夺性。《世界人权宣言》第3条规定,人人享有生命、自由与人身安全;第2条规定,人皆得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与自由。
美国拥有强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本可以对暴力犯罪进行有效的控制,但是美国社会却长期充斥着暴力犯罪,公民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由于美国将私人拥枪权置于公民生命和人身安全的保障之上,枪支管理松懈,枪支泛滥,以致不时爆发枪击致人死伤事件。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2012年7月23日的报道称,美国公民手中约有2.7亿支枪,每年有10余万人遭遇枪击,仅2010年就有3万多人死于枪伤。美国政府自身严重侵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如在2011年9月,由美国社会严重不公、不平等、贫富不均和高失业率而引发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中,美国政府就粗暴地用武力对待成千上万的示威者,肆意践踏民众集会示威和言论自由。在2012年9月17日“占领华尔街”运动一周年时,在华尔街附近的示威者又与警察发生大规模冲突,有超过100名的示威者遭到逮捕;在2001年的“9·11”恐怖袭击事件以后,美国政府还不断强化对民众的监控,大幅限制和缩减美国社会的自由空间,严重侵犯公民自由,并以提高安全级别为由,违反法律和行政命令进行情报调查的不当行为,不断削弱公民自由,美国最高官员甚至将包括美国公民在内的民众作为海外暗杀目标。2011年12月31日签署的《国防授权法》又规定美国总统有权无限期扣押怀疑与恐怖组织或“相关势力”有关的人。最近颁布的法律还取消了1978年《外国情报调查法》所规定的限制,允许通过未经许可的窃听以及政府利用电子通讯手段来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美国有不少警察滥用职权,粗暴执法,滥施暴力,使许多无辜的公民遭到骚扰和伤害,有的甚至失去自由和生命;美国缺乏基本的诉讼程序保护,政府不断申明有权随意剥夺对公民的法律保护;美国仍是世界上囚犯人数最多和人均被监禁率最高的国家,羁押囚犯的环境恶劣,造成囚犯抗议、自杀等事件不断发生;美国的种族歧视根深蒂固,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少数族裔的选举权受到限制,少数族裔在就业方面受到歧视,执法和司法领域种族歧视严重,宗教歧视明显上升,种族隔离在事实上依然存在,种族关系紧张,仇恨犯罪频发,原著居民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非法移民的权利被侵犯。这种情况使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乔纳森·特利在2012年1月15日《华盛顿邮报》上发表文章申述《美国不再是自由之地的十个理由》,并得出结论:“华盛顿获得的每一项新的国家安全权力……拼凑在一起,使得美国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独裁国家”,标榜美国为“自由之地”只不过是自欺欺人。
什么是平等?平等也是一项基本人权,就是说人在人格尊严上要求得到同等对待,在权利分享上要求得到公平分配。美国《独立宣言》提出“人人生而平等”,《世界人权宣言》提出:“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其第一条明确规定“人皆生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上均为平等”。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流通中发展起来的交换价值过程,是自由和平等的现实基础,经济上的平等更是其他各种平等的现实基础。
美国是世界头号经济强国,但却有不少公民享受不到个人尊严和人格自由发展所必需的平等权利的保障。例如,美国的失业率长期处于高位,据美国劳工部2012年5月4日公布的数据,2012年4月,美国的失业率为8.2%,失业人口高达1250万人;[1]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美国的贫困问题持续加剧,据美国人口统计局2012年9月12日公布的统计数据,美国2011年的贫困率为15%,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美国人有4620万,约有1800万家庭吃不饱饭,22%的美国儿童生活在贫困之中。近年来,美国的贫富差距又进一步拉大,2011年,美国的基尼系数为0.477,2010—2011年间,美国的收入差距增长了1.6%,收入最高的20%的家庭占美国家庭总收入的份额增加了1.6个百分点,收入最高的5%的家庭的份额增加了4.9个百分点,中等收入家庭的份额相应减少,低收入家庭的份额几乎未变;美国有为数众多的无家可归者,在2011年达636017人,平均每万人中就有21个无家可归者,其中无处容身者达243071人,就是说,每10名无家可归者中就有4人无处容身;美国有15.7%的居民没有医疗保险,人数达到48613000人。仅2010年,美国就有26100名年龄在25到64岁之间的劳动人口由于缺乏医疗保险而丧命,比2000年增加了31%。美国的不平等现象已经达到192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正是财富的过度集中和严重的经济不平等在威胁着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的这种情况,使得有些人把美国民主称作是一种归富人有、富人治、富人享以致引发贫富对立和社会分裂的“富豪民主”。
上述美国自由、平等的人权记录说明美国的人权状况十分糟糕,但美国政府不检点自身在人权问题上的所作所为,切实改善自身的人权状况,却硬要以“人权卫士”、“人权法官”自居,霸道地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年复一年地发表什么“国别人权报告”,对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品头论足、歪曲指责,把人权作为丑化别国形象和谋取自己战略利益的政治工具。然而,事实上,美国不仅国内人权状况不佳,还在国际上不断侵犯他国人权。联合国在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它明确地承诺,要确保权力不再是压迫或伤害人民的掩盖手段,而要让所有人民拥有生存、自由和人身安全的平等权利,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免受虐待、任意羁押或被迫流亡。然而,美国却是冷战结束后世界上对外发动战争最频繁的国家,在2001—2011年间,每年约有14000至110000名平民死于美国领导的“反恐战争”之中。据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推算,2007年到2011年7月,至少有10292名阿富汗平民被打死,而伊拉克“死亡人数统计项目”则记录,在2003年至2011年8月,有约115000名平民死亡。在巴基斯坦、也门和索马里,有许多平民死于美军炮火。以美国为首的军事行动还制造了生态灾难,伊拉克战后儿童出生缺陷率惊人增加,美国士兵还严重侮辱阿富汗人的尊严,亵渎他们的宗教感情。美国在关塔那摩监狱长期非法关押外国人,美国拒绝给予他们《日内瓦公约》规定的战俘权利,并用酷刑虐待他们。美国政府的反恐政策至少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30条规定中的10条,包括“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美国在国内外严重侵犯人权的这种行径,促使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在2012年6月25日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网站发表《一份残酷而异常的记录》一文,指出美国人权记录残酷异常,美国侵犯国际人权的做法并没有让世界更安全,反而帮助了敌人而疏远了朋友,美国正在放弃它作为全球人权捍卫者的角色,无法再拥有道德权威了。他要求美国根据国际人权规范,扭转方向,将这种规范当作我们自身的宝贵财富。
参考文献:
[1]美国的失业率长期处于高位[EB/OL].http://news.xinhuanet.
(作者简介:徐崇温,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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