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遏制中苏扶植日本崛起和军国主义抬头
美国的做法为战后日本的崛起以及国内军国主义势力抬头埋下了伏笔
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给中国乃至亚洲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众所周知,战后日本并没有完全履行战争赔偿责任,究其原因,与美国战后采取了扶植日本、抵制苏共和中共的政策密切相关。
中国组团赴日接受战争赔偿
二战结束后,饱受日本侵略之苦的国家,纷纷向日本要求战争赔偿。1946年6月,中国国民党政府为办理日本赔偿和归还所掠物资等事务,组成中国驻日代表团。成员包括来自国内铁路、化工、钢铁、电气、电工等行业的专家,以及大学教授和政府各部门的代表共50多人,团长是陆军少将朱世明。七八月间,他们前往日本,将驻地设于东京麻布区有栖川公园附近的养正馆。
日本的战争赔偿方案由盟军总司令部负责拟定,实际上主要由美国具体操作。因此,中国代表团到达日本后,首先与盟军总部负责赔偿的人员接触,弄清美国的意图,熟悉相关文件,提出中国对赔偿的看法。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中国代表团基本明确了日本赔偿的原则:根据《波茨坦公告》和盟国战后对日政策,盟国不向日索取赔款,只令其以工业设备和其他实物充赔;盟国向日索取设备时,必须考虑到日本在战后能够维持一个合理的经济生活水平。
为了在获赔中处于有利地位,中国代表团成员遵照上述原则,分批深入日本各地工厂进行考察,收集各种设备的准确资料并列出清单,做好索赔准备。
“鲍莱报告”初定赔偿方案
尽管对日索赔的基本原则已经形成,但在许多具体问题上,盟国之间存在较大分歧。例如,以何时为标准衡量日本战后经济生活水平,各国看法不同。中国提出应以1928至1930年为准,美国则认为应以1930至1934年为准,其他国家也各有标准。再如,对受害最重的中国的赔偿比例应为多少,各国意见也不一。中国认为应为40%,苏联认为30%,美国认为29%,法国认为20%,英国认为14%。这些问题经过长时间的争论,始终没有达成一致。美国在各国不能形成统一意见的情况下,决定独自拟定赔偿方案。
1945年11月,美国政府派出赔偿特使鲍莱,赴日调查经济状况。鲍莱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日本的工业设备进行了粗略评估,于12月发表了《鲍莱临时报告》。随后,又花了3个月的时间,进行详细调查,于1946年4月发表了《鲍莱最终报告》。这两个报告明确了日本赔偿的目的、步骤,列出了赔偿数额。报告建议,拆迁的工业种类包括陆海军兵工厂、飞机工厂、造船厂、火力发电厂、钢铁厂、炼油厂和机车厂等,并强调拆迁应迅速进行。
《鲍莱最终报告》很快提交给美国总统杜鲁门。对这一报告,美国政府内部众说纷纭,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因而无法实施。不过,此时美国对日本赔偿的态度还是比较积极,于1946年12月提出了一个“先期拆迁”计划,规定先从赔偿设备的总数中拿出30%,作为直接受害国的赔偿物资,其中中国分得15%,菲律宾、荷兰(代表荷属东印度)、英国(代表马来亚、缅甸和其他远东殖民地)各得5%。这些物资由上述国家在两年内运回国内。
中国接到通知后,于1948年1月派出“海康”号货轮到日本,开始载运赔偿物资。
美国屡次缩减赔偿数额
进入1947年以后,美苏之间的对立日益加剧,中国国内的人民解放战争顺利发展。面对这些,美国在远东急需建立一个反苏反共基地。环顾四周,只有美国控制下的日本最为合适。于是,扶植日本,抵制苏共和中共成了美国的基本方针。
有鉴于此,美国陆军部于1947年3月派出斯特雷克接替鲍莱,重新对日本进行调查。斯特雷克用了9个月的时间,对日本工业设备进行了评估,发表了《斯特雷克报告》。该报告的内容与先前的“鲍莱报告”大不相同。它认为:“日本制造枪炮、坦克、军舰、飞机和军火的设备多被消灭,且无军事组织,只要有效地管制这类活动,日本发动战争的可能性就被消除。”故而大大削减了日本的赔偿数额,增大了日本保留工业设备的比例。此报告一出,引起各同盟国的反对。
1948年3月,美国为进一步确立它的方针,再次派出以强斯顿为首的十几名工业专家,对《斯特雷克报告》涉及的各项工业设备重新进行研究,形成了《强斯顿报告》。这个报告扶植日本的意图更加明显,拟定赔偿的数额比《斯特雷克报告》更少,甚至连飞机工厂和民营军需工厂这样的战争工业也予以保留。对此,中国代表团提出严厉的驳斥,明确指出这是违反《波茨坦公告》和盟国对日政策的单方面行为。然而,美国置若罔闻,蛮横地要求盟军总司令部执行报告中所拟的条款,并取消以前一切有关指令。
美国中断“先期拆迁”
在美国炮制一个又一个“报告”的同时,“先期拆迁”一直在进行之中。从1948年1月到1949年9月,中国共派船22次,运回赔偿物资35900余吨。当然,这些物资并不是“先期拆迁”计划实施以来中国分得的全部,还有一部分,由于国民政府的行动迟缓还未来得及运,美国政府就发表了停止“先期拆迁”的声明。
在中国得到的赔偿物资中,最大、最新的成套设备是吴港海军兵工厂1.5万千瓦的发电机组和200吨码头起重机。这两套设备是各国争相争夺的目标,菲律宾总统甚至亲自出马为本国争取这些设备。但中国代表据理力争,多方疏解,终于将其列入赔偿给中国的物资清单。然而遗憾的是, 国民党政府对其重视不够,拆迁动作十分缓慢,当设备正在拆卸时,美国发表了停止“先期拆迁”的声明。
美国的声明公开主张保留日本一切工业设备,连军需工业也包括在内。同时宣布取消或修改盟国远东委员会以往有关赔偿的决策,以适应美国的政策。声明一出台,遭到各国的一致反对。菲律宾、荷兰等国代表发表谈话,对声明进行驳斥;英国提出,赔偿问题应由远东委员会作出最终决定。反应最为强烈的是中国。中国代表团指出,赔偿是日本的义务,盟国有权要求其履行;赔偿问题的最终决定权应属11个国家参加的盟国远东委员会,不属于美国政府;“先期拆迁”应继续进行。
然而,这些抗议都毫无意义。美国以其强大的实力,左右着战后的对日政策。“先期拆迁”计划的停止执行,也基本上终止了日本的战争赔偿,为战后日本的崛起以及国内军国主义势力的抬头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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