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的监听计划“风雨无阻”
监听活动顺势由“地下”搬上“台面”
美秘密情报法庭再度生效一项法令继续允许政府监听
美国政府的监听计划“风雨无阻”
监听活动顺势由“地下”搬上“台面”
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罕见地公开确认,美国涉外情报调查法院已经就国家安全局收集电话信息的情报监视活动更新授权。
更新授权以及这一消息的公布表明,“棱镜”等情报监视项目遭曝光后,美国政府开展这些监视项目的决心不变。只是,这些活动顺势由“地下”搬上“台面”。
以“反恐”名义
情报监视活动再获授权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20日援引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一份声明证实,情报监视活动再次获得授权。
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没有说明司法机构何时更新授权。按规定,涉外情报调查法院先前依据“爱国者法案”授予国家安全局的通信监视权力定于19日到期。
前美国中情局雇员爱德华·斯诺登上月向多家媒体披露美国在互联网和电话等通信领域的大规模秘密情报监视活动,涉及美国民众以及其他国家,触发美国国内和国际社会强烈反应。
美国贝拉克·奥巴马政府辩称,这些项目是为“反恐”,获得司法机构授权。
按一些美国官员和政治分析师的说法,这些监视项目实际上起于2001年“9·11”事件后美国的情报监视活动,包括时任总统乔治·W·布什签署的“爱国者法案”。这一法案以维护国家安全为名义,赋予相关部门更多的侦查和搜查权。
按规定,美国需要定期更新对情报部门监视活动的授权。
不再遮遮掩掩
主动发布更新授权的消息
美国更新情报监视授权不算意外,但罕见的是,情报机构主动发布更新授权的消息。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认定,这种做法“前所未有”。
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在声明中表示,公开授权信息是政府在“棱镜”等项目遭曝光并触发争议后,增加情报监视活动透明度的努力之一。
声明说,斯诺登曝光“棱镜”项目后,一些涉及电话监视的信息获公开,“以期公众能够更加全面和平衡地了解这一项目”。
这次公布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提出延续授权并获法院批准的消息,与总统奥巴马“先前的解密决定相符合”并考虑到这件事的“重要性和持续公众关注”。
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总顾问罗伯特·利特在布鲁金斯学会的演讲更加直白。“先前公开(监视活动)的阻碍之一是,这些项目的存在是秘密的,”英国《每日电讯报》援引利特的话说,“现在,这些项目已经公开了。” 据新华社
附:此前报道
美国设立秘密独立法庭 监督政府境内监听计划
时间:2007-01-18
【星岛网讯】美国司法部长冈萨雷斯17日在发给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正副主席的信中表示,布什政府已同意改变做法,让备受争议的境内监听计划受一个秘密独立法庭的监督。
这个法庭的全称为外国情报监控法庭(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由联邦法官组成,在是否批准在境内窃听恐怖活动嫌疑人的通信方面拥有最终决定权。自从1月10日开始运作以来,该法庭已经批准至少一个监听申请。
在这封致司法委员会主席帕特里克·莱希(民主党)和副主席阿伦·斯佩克特(共和党)的信中,冈萨雷斯指出“曾隶属于‘恐怖分子监控计划’的所有电子监听现在都将由‘外国情报监控法庭’批准进行”。
他还表示布什将不会再次延长“恐怖分子监控计划”的有效期。因此这个计划将在到期之后失效,代之以上述法庭。布什原来需要每隔45天重新授权这个计划有效。
莱希17日对此法庭表示欢迎。“问题并不在于是否要监听恐怖嫌犯,而在于如何合法监听以及如何实现政府机关彼此之间的相互制衡,以免权力被滥用。提供有效而有意义的法庭监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步骤。”白宫17日对此也表示欢迎,称这个法庭的指导方针和规定满足了政府对反恐速度和灵敏度的要求。
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布什总统秘密启动“恐怖分子监控计划”,授权国内安全局未经法庭批准在境内窃听与“基地”组织和相关恐怖组织有联系人员的国际通信(包括电话和电子邮件)。
《纽约时报》13日在网站上称,美国国防部一直在利用鲜为人知的职权,取得数以百计涉嫌在美国从事恐怖主义和间谍活动的美国人和其他人的银行、信用卡等资料。报道引述匿名情报官员的话称,那些调查是由军事扩及国内情搜的一部分,还包括中央情报局(CIA)发出所谓国家安全信函,以从美国企业获取财务纪录。
这种做法被曝光后,遭到了国会议员和其他人士对其合法性的指责和批评。而现在,擅自监听的行为将不再存在,因为联邦政府的所有监听行为将受到新法庭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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