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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方国企改革项目被政府叫停 防国资流失

        混合所有制被视为本轮国企改革的焦点之一。广东、重庆、浙江等省市在国企改革方案中都划定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时间和任务。

  去年底以来,地方多项国企改革项目启动。8月份,绿地集团借上市平台进行的混改创下了上海国资领域最大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案例。

  一位央企高管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现在中央顶层方案尚未出台,其他地方大多还在等待观望,绿地集团的混改算是比较大胆的。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初部分地方国企改革项目被当地政府叫停,也有部分国企暂停了混改项目。“现在中央还没有出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操作性细则文件,地方也在等待中央的具体措施出台。”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主任郝玉峰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改革目标要重质不重量

  记者梳理发现,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比例目标普遍在70%到80%。例如,重庆市提出,通过3至5年的努力使“2/3左右国有企业发展成为 混合所有制企业”;江西省提出,到2020年使70%左右的国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浙江省提出,通过3年至5年使“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 达到75%”;河南省提出,到2020年全省混合所有制企业比重达到80%以上。

  对于地方设定的目标,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混合所有制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目的是混改后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提高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因而不应该只看量上的目标,应更注重混合后的质。”

  李曙光认为,如果民企的治理结构更好,更市场化,更有效率,更重视股东权益,这种情况下如果国企还想在混改后掌握主动权,民企肯定不愿意。“如果混改后,还是保持原来的文化、机制、工作方式,没有效率的提高和治理结构的完善,那也就失去了改革的意义。”李曙光说。

  早在去年,部分省市就启动了混改项目。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所属企业中山广新柏高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去年3月引入民营资本,敲响广东混改第一锣。

  去年重庆市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召开的首次项目集体签约仪式上,就有28个国资混改项目集中签约,总金额达835亿元。同时,重庆还提出今年将开展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经营机制和管理方式。

  今年8月,绿地集团借绿地控股登陆A股。该集团通过与其他企业发展战略合作关系,注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实现了混改,成为上海国资领域最大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案例。

  有企业改革现放缓迹象

  一位央企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像绿地集团这样成功的混改算是少数,在中央顶层方案没有出台的情况下,他们的项目很大胆。

  记者发现,一方面某些省市先行先试,走在混改前列;另一方面,今年初也有部分混合所有制改革被叫停,地方国企混改有放缓的迹象。

  例如,今年3月,山东景芝集团转让国有股权的项目就被当地政府叫停。6月份,中国国旅也宣布暂时搁置改革计划,该集团还称待条件成熟后,预计将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位国资委人士曾对媒体表示,“一些地方的改革被叫停,主管国企改革的部门要求没有推出混改方案的暂缓推出,推出来的要严格审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要求等待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出台。”

  与此类似的是,尽管重庆去年的改革提出混改的任务,但重庆市国资委主任廖庆轩2月份表示,2015年混合所有制改革仍将是一个重点,“混改不设时间表、不设硬性考核目标和指标,坚持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改革一个。”

  除等待中央文件出台外,郝玉峰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在推进混合所有制过程中,有的地方单纯为了实现混合,有对国有资产估值过低的情况。目前国资的定价机制、国企持股比例、交易过程等还没有共识。”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尤其要注意定好规矩,把好关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文件出来后,有很多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列出一些红线和底线。”中国企业研究院研究员李锦这样认为。

附 国企改革三大方向:“混改”须防国资流失

  来源:华尔街见闻 时间:8月31日

  国企新一轮改革的基调已经浮出水面,其中有关国企分类改革、国资委的未来定位、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三大方向已经明确。

  据《人民日报》主管的《国际金融报》报道,一位国资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国企改革的总体方案尚未出台,但今年高层的表态以及密集发布的政策为国企改革明确了方向。

  国企改革的大战略将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坚持问题导向。另外,根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此前提出的要求,未来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也是此轮国企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资改革专家李曙光认为,“坚持党的领导”针对的是党想要实现党的意志的大国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则很可能是针对将被真正混合所有的地方国企或央企的副业子公司等,“为了防止出现前两轮产权改革的问题重演,先划定一条高压线。”

  《国际金融报》称,未来国企改革主要有三大方向:

  方向一:国企变成商业类和公益类两类。商业类央企是指以经济效益为导向;公益类央企以社会效益为导向。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认为,划分国企类型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同样一个企业,要牵涉到主业与多业,同一个链条会牵涉到放开程度深 浅,需要深入研究,不可一蹴而就,最后必然是“一企一策”。例如,中储棉、中储粮归为保障型国企,对其考核首先要看是否完成了国家粮食与棉花的储备任务。 而中粮可以归为竞争型国企,对其考核要按照市场标准进行。那么处于交界处的一些企业如何拆分与移交,这肯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方向二:国资委或“管资本”为主。原来的“国资委-国有企业”的两层结构将转为“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三层结构。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认为,未来的国有资产体制改革要分两个步骤来完成:第一步,到2017年为止,现有的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保持不变,但下面要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两类公司,国资委逐步放权给这两类公司;第二步,到2020年,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改为国家国有经济管理委员会,只出台国企国资政策、检查政策执行的政府管理机构,而非国有资本的股权持有者。

  方向三:“混改”须防国资流失。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央最担心的,是利益重新切割的过程中再现大规模国资流失,危及社会稳定”。

  李曙光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认为,之所以未出现民资参与混改的案例,是因为国企和民企之间都缺乏意向,“国企怕被扣上国资流失的帽子。民企一是 没那么多钱,二是进去也得不到话语权,感觉没着落、没预期”,“中央最担心的,是利益重新切割的过程中再现大规模国资流失,危及社会稳定”。

  国资改革历史背景:

  ●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理论,明确了增强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开始推行政企分开,放权让利,以及利改税等改革;

  ●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自此围绕国企产权改革,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抓大放小,进行股份制改造,国企数量从1998年的23万多家减少到2002年的15万多家;

  ●2003年,国资委挂牌成立,刷新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国有企业间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数量进一步减少到11万多家,央企减至113家,却控制了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逾80%市场份额;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新的改革方向——混合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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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左翎飞 更新时间:2015-09-01 关键字:国内  重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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