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出租车改革方案利于促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20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徐文强在做客人民网时表示,出租车改革方案的出台是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起草完成的,方案有利于促进新老业态的融合发展。
日前,交通运输部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一经发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起草新规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徐文强表示,在这次征求意见过程中,大家重点就如何处理经营权历史问题、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网约车运价管理、顺风车与共享经济这些焦点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意见和建议。“无论是哪方面意见,无论是赞成还是质疑,我们都真诚欢迎,虚心听取,认真地进行研究。”徐文强说。
徐文强说,总体来说,这两个文件是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努力形成改革的最大公约数这个框架下起草完成的。
改革方案注重问题导向鼓励创新
在谈到出台新规把握的原则时,徐文强表示,出租车改革方案制定过程中注重的还是问题导向,针对出租车行业存在的问题,把握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则:
一是鼓励创新。鼓励现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客运领域的创新应用。鼓励出租车服务创新,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这么一个大的前提下,促进出租汽车多元化服务的融合发展,更好地提高出行效率和品质,满足社会公众化的出行需求。
二是依法行政。对于网络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按照《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第112项设定的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许可事项,依法实施许可管理。
三是维护稳定。本着疏堵结合、循序渐进的原则,稳妥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应该遵循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与传统的出租汽车实行错位经营,这就能保证各方位的利益,也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四是部门联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是互联网技术与出租汽车行业融合发展产生的新型跨界服务,行业监管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实现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新规扼杀了拼车顺风车系误读
此外,新规是否扼杀了拼车和顺风车的问题,也是大家讨论的热点,为此徐文强也作出了回应。
《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七条规定,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名义提供运营服务。徐文强表示,很多人认为规定的意思是禁止拼车和顺风车,这是误解。
徐文强解释说,只要不以盈利为目的,合乘双方共同分担出行成本,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方便公众出行,促进节能减排,这是有积极意义的,我们会鼓励它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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