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狼牙山五壮士荣誉案二审后的舆论反应
郭松民、梅新育维护狼牙山五壮士荣誉案,自2015年5月12日下午14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来,历时7个月,于2015年12月25日得到了大快人心的一审判决结果。爱国人士的团结一致、反戈一击,终于缔造了高奏凯歌的阶段性胜利。郭松民同志、梅新育同志的胜诉,再次彰显了左翼力量的坚韧不拔和“人民战争路线”的崇高伟大。
但大搞“历史虚无主义”的败类仍旧对“败局已定”的结果很不服气,提出上诉。这一切都显得徒劳无功,垂死挣扎!2016年2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5法庭二审落槌,对郭、梅维护狼牙山五壮士荣誉案维持原判!
大多数网民对这“邪不胜正”、“东风压倒西风”的结果感到欢欣鼓舞,可“崇洋媚外,呲必中国”的公知及其粉丝死不回头,想要把在法庭上的失利在网络找补回来,与正义力量展开拉锯,有鉴及此,乌有之乡编辑组特将狼牙山五壮士二审胜诉前后的舆情整理如下,以供广大仁人志士参阅:
一,大V动态
本案的判决结果一经宣布,郭松民于29日下午15:10分立时发出微博,称“胜诉!对方两位当事人洪振快、黄钟及代理律师均未出现。看着空荡荡的上诉席,我顿感对方过于脆弱,起诉时何其嚣张?败诉时何其气馁?毛主席说的好: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
而后对黄钟、洪振快临阵缺席以及不服判决的态度作出评论:“对方表现出一种输不起的心理特征,直接在微博上开骂了。~~~他们所谓的尊重司法就是“让我赢”,如果我输了,就是司法不公。”
网友@公平秤001也在郭松民微博下方作出了一针见血的评论:“大家注意看看那些平日高喊法律至上的人,对不合自己心意的判决是什么样的态度,这也是判断此人真假尊重法律的试金石。”
当事人梅新育也发出微博痛揭洪振快、黄钟这类大搞历史虚无主义之人的丑恶面目:“准时开庭,驳回原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二审为终审。两次判决,我、赵明律师都到场,都有支持者到场旁听,场外还有。但原告方两次判决都无支持者到场,一审判决时对方律师未去,只有洪黄本人到场;二审判决连洪黄本人都不来了。相比之下,我方支持者凝聚力较强,肯行动;对方则多为嘴炮分子。”
司马平邦言简意赅的转发并评价郭松民的微博道:“胜比败好!”
前北京华泰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直言鲠议:“历史虚无主义犯了天怒,这帮贼子余孽必遭天谴。”
台州市路桥易乔灯饰厂负责人“指溶入事”表示不希望“历史虚无主义的雾霾”再次泛起:“先告状的坏蛋玩失踪,我没罪,他无事,胜之不文,正义成行,路漫漫其修远兮,历史虚无主义这本账落到他们头上,溯本返源,莫让内再尘嚣,有理说理有账对账,还清了才是喜乐平安。”
天津电视台滨海频道主持人“牛蓬”满怀感慨的说:“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代表作为《实现可持续的卖服务代替卖产品》的知名作家林家荣表示,私有化才是历史虚无主义从根本上大行其道的原因,现在必须正本清源:“要转到反对私有化,坚定地走上社会主义共有化,共同富裕道路,才可以说是取得决定性胜利...→_→//”
北京小二星梦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策划潘明先生转发了郭松民的微博,并引用了习总在大阅兵时的口号作为评价:“正义必胜,人民必胜!”
河南南阳宛淅凌氏宗族理事会 秘书长凌建学讽刺洪振快道:“这会儿蔫了?”
国际试飞员徐勇凌一针见血的戳穿以炎黄春秋为首的西化派的图谋,并予以正义的喝阻:“在政治文化领域得不到的,别企望在法庭上得到,面对推墙派一路飙歌,必须在政治和法律诸领域予以回击。”
保定广播电视台主任“令狐锋之”引用儒典,评价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八零后新锐作家尹帅军也在微博中表示,所谓的“反动公知”不过是奉命表演的跳梁小丑,毫不足道。
著名媒体人纪许光就对方“外强中干”、“色厉内荏”的阵容进行了淋漓尽致的讽刺:“在法律上扫平造谣汉奸是@郭松民先生的重要贡献。豪华律师团呢?豪华律师团呢?那个很豪华、很豪华的律师团呢?懦夫眼中无英雄,这是都跑了?对了,博主文中所述毛先生那句话,什么意思?”
哈尔滨市平房区东福葡萄采摘园负责人“道里毛长江”却对此类案件能够“立案”深怀忧虑:“但愿维护民族英雄、革命烈士荣誉成为被告不是特色新常态!”
微博本地资讯“巴州直播”认为这样的做法对英雄的维护者太过不公,却对造谣生事者太过心慈手软了:“黑英雄,造谣的不判刑吗?”
深圳市昉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也表示:“一个案件历时两年多,13年的案件倒了16年才有着落。网络侵权的诉讼期真是太漫长了。”
正声网副董事长也强调,如果维护英雄都到了要用“法律手段”的地步,还有谁会励志为国献身:“虽然胜诉,但此事本身就很扯淡,英雄名誉要靠个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这些诋毁英雄的人渣可以在法庭上公然散布他们的无耻说辞,这是军队的悲哀,是政府的悲哀,是国家的悲哀,以后谁还会为国牺牲,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的名誉将被如此诋毁丑化。”
二,网站动态
自维护狼牙山五壮士荣誉案伊始,昆仑策便保持着高度关注与舆论声援。
发布了主题为“捍卫领袖英雄荣誉”的数篇文章,其中包括:《郭松民在“捍卫狼牙山五壮士荣誉案”二审时的法庭答辩词》、《梅新育法庭答辩:洪振快们自我证明其实质是挑战宪法和国家政权》、《郭松民:历史研究不能成系统化忘恩负义——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为狼牙山五壮士辩护时的最后陈述》、《北京日报》:狼牙山壮歌一份捍卫共和国基石的判决书》等。
乌有之乡紧随其后,第一时间转载了郭松民、梅新育胜诉后的微博,并撰写了相关新闻。
互动率高达409。
而后又在首页做了相关专题。
专题内容包括昆仑策的部分内容,以及李旭之、冯存健、高戈里等左翼作家的声讨书。
红歌会网、破土网、紫网在线、红旗网、西征网、海疆在线等左翼网站也纷纷关注并声援了此次案件中的被告。
红歌会网:
破土网:
紫网在线:
红旗网:
西征网:
海疆在线:
三,网民动态
网民们的主流意见是:对捍卫狼牙山五壮士荣誉的郭松民、梅新育表示无比崇敬,对《炎黄春秋》用细节否定历史的阴谋诡计深恶痛绝。舆情反映集中体现在天涯社区、中华社区、麻辣社区、四月社区、红徳智库等地。
天涯社区一篇名为“二审实录:郭松民为狼牙山五壮士辩护时的最后陈述(转载)”的帖子,被顶到了天涯“热点”,点击高达6567,回复168。
楼主@jsj789123开宗明义:“我多么希望有能力的正义者主动出击,首先把那些猪狗不如的败类告上法院,让他们成为被告者,承担法律到精神的代价。唯有这样,才能彰显正义,惩恶扬善。”
风升水起浪花健、拓拨瀚羚对狼牙山五壮士以及郭、梅二人表示强烈的支持:
网友“银都花园”虽然为眼前的胜利所喜悦,却依旧愤愤不平,因为他认为这样的起诉根本不应该立案:
燃尽青春发苍苍则对大搞历史虚无主义者表示谴责:“看了楼主文章,心里只剩下悲愤.......先烈们为之守护的绝不是这样的人。人是知道感恩的,那些人简直猪狗不如!”
Niefengwo则对郭松民、梅新育二人成为被告,显得无比的激愤:“党内走资派已经完全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完全背弃了党和人民!”
网友金陵春雨则采取“用谐音”的方式间接道出了为何炎黄春秋屡屡逆势而为,却“屹立不倒”的症结:“斗争确实是尖锐而复杂哦,妖邦和大大他爹关系不错,当年邓灭妖邦那伙,大大他爹是唯一一个保留意见的元老。大大上台后,去年还搞了妖邦的纪念仪式……他们家自妖邦被灭之后就处心积虑做了好多事情,一面大把捞钱,提高经济实力,葛兰素史克的后台就是他们家,还有个叫彩虹还是光彩的集团在他们家手上。一面拉拢一切能拉拢的在位高官,提高政治地位。上一届在位时,妖邦是小涛在團里的老领导,他们就往涛家跑,演员跟着妖邦那伙干过办公厅主任之类的,他们就往演员家跑,现在是有机会就往大大家里钻。现在他们一家都是高官富商,官大至人大政协常委,还有海军政委,富得控制了不止一个财团。”
以shallylwc为首的10多位网友还提出了建议,希望中央能尽快肃清奸党,拨乱反正:“至今想不通,无数烈士鲜血换来的共和国大地,竟然能够容忍炎黄春秋这样一个与党和人民为敌极尽历史虚无主义的大粪坑!”
中华社区的帖子题为“二审:郭松民为狼牙山五壮士辩护时的最后陈述”,阅读达48554,网友表态达32660,回复257。
社区元老“一叶知秋-9”连跟两帖,说道:“郁达夫说,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奴隶之邦,一个有英雄而不知尊重英雄的民族则是不可救药的生物之群。”“为了保卫狼牙山五壮士的荣誉,在半年多的时间里,郭松民两次坐上了人民法院的被告席。究竟是谁在给《炎黄春秋》们撑腰?”
没有尽头2012026感慨道:“为了所有这一切,我们应该感恩烈士的牺牲,我们应该拒绝、应该反对炎黄春秋们系统化的忘恩负义!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六位亲人的毛泽东主席,晚年曾经无限感慨对身边工作人员说:‘为了新中国死了多少人?有谁认真想过?我是想过这个问题的。’我们也应该认真想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不记得烈士的名字,但请不要忘了他们的眼睛!狼牙山五壮士,马宝玉、葛振林、宋学义、胡德林、胡福才等先辈,请你们安息吧!请允许我向你们深深的鞠躬,人民不会忘记你们,作为后死者,我们将尽全力继承你们的事业,保卫你们的荣誉!”
网友远看成山发出谴责:“都是美狗与右派们沆瀣一气搞的鬼,至使英雄们死难瞑目。右派们都是美帝扶持进来的汉奸。”
网友“谁知道会这样”认为现在的法理对好人太过苛责,对恶人过于包容,政治上的“惩恶扬善”迫在眉睫:“骂了隔壁这案子还用审那么长时间,立马枪毙侮辱英雄的狗日的。”
网友“鹅山老头”认为过度的、无原则的“改革开放”是历史虚无主义存在的根本土壤:“共和国的烈士在自己洒满鲜血的土地上耚污辱,这也是改革的目的吗?”
更有网友认为“炎黄春秋”的能够猖獗,根本是党内的“天潢贵胄”有意纵容,或者干脆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我们敬爱的党去哪里了?习大大去哪里了?这种事儿不管还要管什么事儿?”
其余的数百名网友大都对以上几位会员的发言表示支持或附议。
麻辣社区的网友面对此案,对毛主席展开了深深的追思:“这不是胜利,是悲哀,可见汉奸右派猖狂到何种地步!毛主席对它们专政是对的。”
四月社区的网友分为两派,一派以“羞今草”为首,认为此案的胜利代表“这也是左翼维护毛周时代的英雄价值的胜利——法治社会正能量的起始!”
另一派以“义勇军LHJ”为首,认为应该乘胜追击,狼牙山五壮士后人及郭、梅二人应趁势反告洪振快、黄钟二人诬告。
红徳智库的管理员之一“凌宇虚中”认为:“捍卫历史的时刻,我们都是英雄的后人。他们是托起中国民族的巨手,我们永远不可忘记他们,要在心中点起一盏灯,与他们相守,为心灵指明。”
网友tjx8877606对此次判决持乐观态度:“那些抹黑英雄、配合境外以颠覆共产党领导的共和国为目的想当丧家犬的杂啐们,再也不敢高调了!”
四,右翼动态
右翼粉丝显得比一审结束时更加疯狂且情绪失控,京法网事(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自发布题为“【黄钟、洪振快与郭松民名誉权纠纷二审落槌北京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讯息之后,回复前三页惨遭刷屏!
顶着大V名头的律师朱孝顶反讽说:“狗娘养的不算侵权?”并将上诉人黄钟的代理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的评价也带了出来:“骂人狗娘养的不算侵权。无耻的判决!”
上诉人洪振快的代理律师周泽也说:“判决说郭松民骂人‘狗娘养的’是出于维护英雄形象的目的,表达民族情感,所以不侵权。这个判决确定了一个原则:只要目的正当(当然是行为人行为时个人认识),对他人进行侮辱就不算侵权。我很好奇:如果有案件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错误,司法不公,是否可以辱骂法官是‘狗娘养的?’”
网友“多多dddd”声援历史虚无主义说:“别造谣!是你们用神话误导大众,欺骗大众。”且认为洪振快、黄钟虽败犹荣。
法律党“@北京律师王兴不满道:“政治案件,法院甘愿做权力的走卒,自轻自贱,就不要怪别人瞧不起你。”
@律师秦雷也出言讥讽:“只要政治正确,何虑基本人权!”
网友“老老头头”甚至恶语相向:“我们一起骂,郭松民就是个狗娘养的。”
“流星雨陨石泪”阴阳怪气的说:“历史究竟如何并不重要,在中国,政治正确的一个方面就是维护那些人造神话,狼牙山五壮士,雷锋,黄继光,莫不如此!”
右翼公知则显得无比气馁且兼十分心虚。上诉人黄钟的代理律师何兵除了甩下句“无耻的判决”,再无只言片语。
周泽律师则干脆把2月4号以后的微博全部清空。
洪振快则将自己的新浪微博全部清空。
很明显,洪振快及其背后的法律党已经灰心丧气,认为无论是从法律领域还是舆论领域,都难以“力挽狂澜”,索性选择暂避锋芒,伺机复出。
然而,就在黄钟、洪振快、周泽等人即将走入穷途末路之时,境外的反华媒体竟公然跳出,替他们站台。
前日,美国之音曾发布题为“狼牙山五壮士案终审北京法院判骂粗话者胜”的文章,力挺洪振快,将其描写成为一个急公好义、路见不平、勇于挖掘真相的文坛斗士,而把“北京法院”描写成为一个罔顾法律,唯上是从的肉喇叭。
随后,“星岛日报”、“中国观察”两家外媒纷纷予以转载,污蔑“郭松民的胜利”是“极左思潮的胜利”。
而后,纽约中文时报也对洪振快发出声援,痛斥中共当局打压历史真相,必将不得人心。
外媒新唐人网发表题为“狼牙山五壮士案终审求真相者被骂,骂人者无罪”,极力为洪振快开脱,并继续沿用洪振快在《炎黄春秋》杂志上的说法,造谣狼牙山五壮士是因为走投无路才被逼到绝境,而且是“滑下去”,并非“跳下去”。
之后又无耻的搬出“国军英勇抗日”的笑谈,指责当局一贯精于早该历史,蒙骗大众,并声称“真相终将大白于天下”。
接着,臭名昭著的“大纪元”、“全球退党服务中心”等六家外媒也纷纷对洪振快表示支持,对于北京法院的判决结果则认为是“政治干预司法”的结果,必将沦为“国际笑柄”。
至此,我们不难看出,国内身披“特色”外衣的天潢贵胄与以美国为首的境外势力沆瀣一气,才构建了洪振快等人的生存空间,才使得历史虚无主义大行其道!这也是黑白颠倒,正义之士(郭松民、梅新育等)反而被告上法庭的重要原因!
希望党中央拿出“正本清源”的决心,铲除奸党的勇气,将企图“里应外合”、颠覆国家的苍蝇和老虎一网打尽!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https://www.hswh.org.cn/wzzx/zyxw/gn/2016-03-07/36662.html-红色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