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依法管理境外NGO为何让美国如此失态?
“深度关切”背后的不良居心(钟声)
《人民日报》( 2016年04月30日03 版)
对各国立法主权予以充分尊重,这是外交常识和应有的规矩
4月28日,中国出台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依法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保护合法,防范非法,是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必要举措,符合国际惯例。然而,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美国国务院高官却煞有介事地发表声明,对此表示“深度关切”,妄加非议。
对各国立法主权予以充分尊重,这是外交常识和应有的规矩。是什么让华盛顿如此失态?中国依法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同美国“国家安全”有何相干?
还是先来看看华盛顿在“深度关切”什么吧。
“这部法律将限制美国与中国个人和组织之间的接触”,“敦促中方维护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运营能力”,“敦促中方尊重人权卫士”……
不知道华盛顿是否注意到,就在其如此“深度关切”的这部法律出台当天,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位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讲的这样一段话: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华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据不完全统计有近万家,其中绝大多数为推动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但也毋庸讳言的确有极少数境外非政府组织企图或者已经做过了危害中国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事情。
如果华盛顿心里惦记着的非政府组织属于“绝大多数”,又有什么必要惴惴不安呢?朋友来了有好酒,中国人的待客之道人尽皆知。相关法律出台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只会开展得更顺利,更有序,其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充分、更有力的保障。
如果华盛顿心里惦记着的非政府组织属于“极少数”,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凡是有损于国家安全、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利益的事情,在美国不会被允许,在中国也一样。
至于被华盛顿“深度关切”的“人权卫士”究竟是什么人,一点都不难想象。将某些违反中国法律、破坏社会秩序的人美化为“人权卫士”,为其“鸣冤张目”,干涉中国司法主权,这类事情美国实在是干得太多了。
不管华盛顿如何玩深沉,其“深度关切”背后的不良居心不可能不露出马脚。就在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美国国务院高官发表声明的同一天,《纽约时报》记者用同样“忧心忡忡”的笔调写道:北京对一些境内外非政府组织已经怀有疑心,认为它们得到了有政治嫌疑的外部资金的支持,比如总部设在美国的国家民主基金会……
“国家民主基金会”都干过什么事,想必华盛顿不会不清楚。这家基金会资助从事严重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活动的“世维会”,早已被记录在案。这样的非政府组织,过去在中国没有“运营能力”,今后同样不会有。
种种不良居心,不管来自何方,不管打着什么旗号,中国人有足够的警惕性,有足够的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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