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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财政部纪检组制定纪检组干部"五条禁令"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央纪委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的有关要求,为强化自我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党的“六大纪律”,制定出台了《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干部五条禁令》,印发纪检组全体干部执行。

禁令的具体内容是:严禁发表与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纪委决策部署相违背的言论;严禁利用监督执纪问责之便谋取私利;严禁漠视群众诉求、推诿办理信访事项;严禁泄露纪律审查工作秘密;严禁接受被监督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以任何名义出入私人会所。

禁令还规定了相关处罚措施:对违反禁令的干部,无论情节轻重,一律不得参加当年的评先评优;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个人作出深刻检查,并记录在案;涉嫌违纪的,一律先停职检查,经调查属实的,从严从重处理。

禁令的出台,对于财政纪检干部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维护纪检干部良好形象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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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寒江雪 更新时间:2016-06-10 关键字:国内  重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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