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公务员将跨地区交流任职 支持雄安新区建设
昨日,国家公务员局公布近日印发的文件,提出在“公务员管理”方面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明确公务员管理的7项京津冀协作措施,包括加大公务员交流、加强公务员考录协作、协调推进公务员管理改革等。国家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还要建立京津冀公务员管理协作联席会议机制,解决协同发展的有关问题。
日前,国家公务员局印发《关于公务员管理工作更好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公务员管理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7项措施,包括加大公务员交流力度、加强公务员考录协作、做好及时奖励表彰、深入开展培训交流、协调推进公务员管理改革、共同开展公务员管理重大问题研究、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公务员队伍建设。
未来,国家公务员局将推动开展组织京津冀行政机关基础岗位公务员跨地区挂职锻炼、交流任职和培训交流。国家公务员局提出,交流任职要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重点领域和优先方向。而培训交流方面的重点将围绕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型城市化管理、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科技创新、对外开放、脱贫攻坚等内容。
“围绕这些内容,将统一组织协调专家师资力量,通过送讲座到基层、组织巡回授课、录制专题课件等形式开展培训。”国家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外,在考录协作方面,国家公务员局明确,推动京津冀公务员考试专家、测评基地、试题等资源三地共享,逐步实现京津冀公务员招录面试考官资格互认,探索面试考官交流机制,推进面试考官多地组合、异地执考。
■ 焦点
鼓励雄安新区改革创新公务员管理
对于协作推进公务员管理改革,国家公务员局明确,加强对京津冀地区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职务与职级并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等改革工作的指导,确保改革部署落地见效。
推进京津冀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政策和工作经验交流,实现招聘职位互相开放、招聘程序统一,招聘职位信息互相借鉴,人才信息共享交流。支持京津冀地区开展公务员管理改革试点。
意见提出的京津冀公务员改革创新,最引人注目的是对于雄安新区公务员建设的举措。意见明确,围绕雄安新区建设和发展需要,从公务员职位管理、考试录用、考核奖励、培训监督等方面,鼓励并支持雄安新区先行先试,创新公务员管理政策,建设一支符合雄安新区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雄安新区的发展目标和路线已经很明确,这些事情明确之后,关键是看干部”。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创新中心主任杨开忠表示,雄安新区的发展目标能不能实现、各项政策能不能落地,关键在于干部队伍,“国家公务员局提前在公务员管理的举措方面支持雄安新区的改革创新,意义十分重大”。
未来,雄安新区需要一支什么样的公务员队伍?杨开忠表示,雄安新区的公务员必须有强烈的新发展理念。“雄安新区要打造创新发展的示范区,干部的理念很大程度决定着示范区打造的效果。同时,雄安新区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要十分过硬,并且与雄安新区的发展要求相匹配。”杨开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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