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 听取国务院法律实施主管部门汇报 栗战书讲话
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四年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四部专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今年,对环境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京主持召开执法检查组会议,听取国务院法律实施主管部门落实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
栗战书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统筹推进相关立法和监督工作,生态环保立法实现了从量到质的全面提升,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效不断增强。
栗战书强调,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各方面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法律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在实际工作中不少法律还没有得到全面、严格实施。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凝聚着长期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社会共识,一部法律对相应领域的工作都有全面的制度性规定,且带有强制性。全面贯彻落实好了,相应领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就一定能够得到显著提升。
栗战书指出,环境保护法是一部在生态环保领域起统领作用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全面落实环保法,实际上也就是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环保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要坚持紧扣法律规定开展执法检查,突出法律关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污染防治的制度措施、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制度措施、政府法定职责的落实情况,确保法律规定的重要制度、措施、责任落实见效。要注重全面系统理解法律、实施法律,对照法律规定逐条逐项检查法律制度是否有效落实、法定职责是否切实履行、法律责任是否严格追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监督整改,推动在法治轨道上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建设美丽中国。
栗战书强调,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检查的各环节全过程。继续完善生态环保法律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建设美丽中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推动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沈跃跃、丁仲礼出席会议。国务委员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同志、全国人大环资委组成人员出席。国务院法律实施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作了汇报,有关部门提供了书面材料。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此次执法检查由栗战书委员长任组长,分为4个检查小组赴8个省区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省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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